就算當真有這些二貨,其餘的世家門閥亦會一巴掌將其拍翻在地,你特麼有病啊? 至於拒絕拆遷…… 難道沒聽過有一個詞叫做“強遷”? 後世法制健全、資訊發達,照樣有很多地方的官老爺跟開發商勾結起來以權謀私、執法犯法,無視農民的要求強制拆遷。反正房子也扒掉了,造成了既定事實,適當的再多給一些補償,大多數人也就只能忍氣吞聲。 告狀?呵呵…… 唐朝更容易了,東市的開發資質在京兆府手中,房俊是京兆尹,他想要強遷,誰能攔得住?咱們先禮後兵,房子貨邸都是按照市價評估之後徵佔,而且會給予一些耽誤買賣的補償,雖然錢一定不多,但好歹是個心意吧?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