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殺這個孩子。
劉洪打殺陳光蕊與家僮的時候,是何等的乾淨利索!那麼,請問:劉洪如果要想殺掉一個嬰兒,究竟簡不簡單? 究竟需要耗費多少必要時間?
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只要劉洪願意,可以在任意時間,採用任意手段,馬上令這個嬰兒當場斃命!可是他並沒有這樣做。
劉洪如果要殺一個嬰兒; 只要一秒鐘; 怎麼可能拖了一個月還不動手呢?
嬰兒的下落,究竟是怎樣一回事呢?原文中寫道:
“幸喜次早劉洪忽有緊急公事遠出。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賊人回來,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拋棄江中,聽其生死。”
由此可見:做出這個棄嬰決定的人,並不是劉洪,而是小姐本人。小姐是在揹著劉洪的情況下,一個人偷偷跑到江邊去棄嬰的。
那麼,小姐為什麼要棄嬰江中?
一般的說法是:小姐擔心劉洪害死兒子。這個說法根本就是說不通的!因為把嬰兒拋棄到江中去,嬰兒在江中只可能死亡的更快!
這個行為所產生的後果,要比她所擔心的可能發生的後果還大些,還快些。所以從邏輯上就是說不通的。
各位女士先生們啊; 憑良心說; 把自己的孩子拋棄江中,聽其生死; 還有沒有這個嬰兒活的命?! 這個嬰兒能夠被他人撿到的機率究竟有多少?
如果她真的是希望這個嬰兒活,那麼,她至少有以下辦法:
1。 她可以向劉洪求情,她完全能夠求得了這個情; 反正我已經順了你; 你就饒了這孩子一命吧。總要比丟在江裡好得多!
怎樣證明她能夠求得了這個情呢?那就是:從孩子一出生就要殺掉,一直到滿月了,還沒有殺掉。這就說明小姐求情很有效; 劉洪已經饒了這孩子一命。
2。 她可以把孩子放到街上人多的地方去,這樣,孩子被別人撿到的機率只會更大。總要比丟在江裡好得多!
她是怎樣做的呢?她是直接抱著孩子往江裡丟。原文中寫道:“正欲拋棄,忽見江岸岸側飄起一片木板,小姐即朝天拜禱,將此子安在板上,用帶縛住,血書系在胸前,推放江中,聽其所之。”
可以想象得到,要是沒有那片木板忽然飄過來,孩子肯定就直接拋向了江中!
就是有那片木板託著,孩子在江中飄蕩,也不是很容易就能被人發現的!只要有兩三天沒被人發現,那麼,這個嬰兒就會必死無疑!!!
既然她怕劉洪謀害此子; 性命休矣; 難道她丟棄江中; 聽其生死; 不一樣也是性命休矣?!甚至,死的還要更加快些!
所以,把孩子丟往江裡,就是很有問題的做法。
那麼; 溫嬌小姐究竟為什麼要拋棄掉自己的孩子呢? 書中有很明確的答案。
因為在唐僧出世的時候; 有一個叫南極星君的神仙跑來告訴溫嬌小姐說: “此子異日聲名遠大,非比等閒。”
這就是告訴她; 你的兒子不會死的; 將來還很不一般。
南極星君又交代她說“汝可用心保護。”可是,她並沒有用心保護; 不但不用心保護,反而還往江裡扔; 往江裡扔,就是要他死!
為什麼要他死? 就是因為南極星君對溫嬌說: “汝夫已得龍王相救,日後夫妻相會,子母團圓,雪冤報仇有日也。”
聽到這番話; 小姐的反應很不正常; 居然是“無計可施。”
此子留下是個禍根! 將來必然要來找她和劉洪報仇。這才是棄嬰江中的真正原因!所以; 溫嬌小姐才做出了一個很艱難的抉擇: 揹著劉洪; 棄嬰江中!
因為這個孩子是個災星; 他們走到今天這一步; 完全是由這個孩子所賜; 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