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卻由一個婢女把持!成何體統!
既然是朋友,程二老爺也沒有掩飾不開心,舉起茶碗。
“志高兄,說笑了。”他帶著幾分酸意說道,“那可不是我的。”
兩個男人對視一眼。
“重之,你跟我們喊什麼窮!”被喚作志高的男人哈哈笑了,“我又不借你的錢,放心。”
“不過,重之,去神仙居吃飯給留個包廂,我還是想請你幫個忙的。”另一個則笑道。
程二老爺被說的臉色更難看。
“我哪裡做的了主。”他說道,將茶碗放下,“都不是我的。”
“重之,這難道不是你家大娘子的?”男人似乎有些奇怪,收正神情問道。
“是。”程二老爺不情不願的說道。
“那既然是你家大娘子的,豈不就是你家的。”男人們對視一眼笑起來,“你家的,自然就是你的。”
程二老爺皺眉,要說話,面前的男人抬手製止他。
“重之,既然你稱我們為一聲兄長,有些話我們做兄長不得不說。”男人肅穆說道,“這些話,你可千萬別再說。”
“什麼話?”程二老爺皺眉。
“那些產業不是你的話。”另一個男人說道。
“那本來就不是……”程二老爺不悅說道。
話沒說完就被人打斷了。
“重之!那些產業可是寫的你家大娘子的名諱!”面前的男人豎眉肅穆說道,“如今你還在世,不可在人前這樣說,否則便是置大娘子與不孝之名!”
程二老爺一怔,看著這男人。
“重之。”另一個男人伸手拍了拍他的胳膊,“聖人有言,父母存,不有私財,律法有定,父子無異財。”【注1】父子無異財!
程二老爺視線又轉向他。
男人也伸手拍了拍他的胳膊。
“重之。”他語重心長,“為了令愛著想,你可要慎言。”
*****************************
注1:《禮記*曲禮》 《晉書*刑法志》
☆、第五十四章 好事
天色大亮,街上的人多起來,高家因為高凌波已經上了自請出外奏疏且皇帝也允許的事而門前冷落。
不過門前冷落,門內卻是熱鬧依舊。
前廳後院,人來人往,花團錦簇。
“只是戲臺上也滿了就好了。”有人笑道,指著那邊亭榭外空當當的戲臺子。
“去年日月雙蝕,又雪災民亂,天子憂心,國民不安,已經下令禁了喜樂,過年能讓放煙火,十五依舊賞彩燈就不錯了。”一旁的人說道。
“不過,咱們在家賞歌舞也不為過。”有人又說道,一面指著從廳堂外碎步而進的女子。
“哎呦,朱小娘子請來了。”
廳中散座的男人們都看過來。
“不是說很難請嗎?”
“難請?那也得看誰請啊!”
廳外亂亂,傳進廳內,讓簾帳後閉目正由兩個小婢捶腿按頭的高凌波微微皺眉。
“大人是要過了立春才走嗎?”一個幕僚在一旁說道。
“怎麼會。”高凌波閉目說道,“我可是真心認罪的,也真心認罰,過了十五我就走。”
“大人順勢而為也好。”幕僚點頭說道,“平王日漸年長,過了年已經十四了,再加上去年的日月雙蝕,今年必然要清政明治,便可以請立太子了。”
“一旦立了太子,首當其衝的就是我啊。”高凌波說道。
“是啊,大人家到底是外戚,不能久居朝堂。”幕僚說道,“此時大人請出既順了皇帝的心意,也避過了風頭,等將來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