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就交給林氏,是再正常的了。原來,從李大郎開始,就一直有這個習慣。
從老爹李大郎那時候開始,賺的錢就要大頭上交給林氏。木氏也就蕭規曹隨,自己從來都不想著存一點私房錢,凡是賺來的錢都給林氏拿走了。
就是李大郎走後,也儲存著這個想法和習慣很久了。
“娘,這個賣繡帕的錢,不能再給奶奶了——”聽得這兒,晴娘眼睛眨了眨,開始鄭重的勸說木氏。
如果她沒猜錯的話,給李大郎辦喪事,根本沒讓李家欠過債!
不說李大郎生前就有不少收入交給林氏;就是李大郎死後,木氏家裡被林氏搜刮走的積蓄,也有不少了。
這些加在一起,可絕不是個小數目!
而農村人家,辦個喪事,買個板材,請個鼓手,又能用多數錢?
很明顯,精明的林氏是在趁這個機會撈錢,打夾賬,坑他們一家呢。
而後來,讓木氏晴娘拼命的為他們幹活,要他們交錢還債的說法,更是為了壓榨他們的剩餘勞動力。
“啥,為啥不給了?”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