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部分 (第3/5頁)

舊僵在原地。

“我沒有看錯吧?那是獨角獸?”傭兵手中的墓地菇無聲劃落,一臉震驚地看著自己的同伴。

同伴下意識的點了點頭,可是腦子還沒有接受現實,那可是傳說中的獨角獸呀,最起碼是英雄階魔獸,怎麼會出現烏鴉嶺?只有在人跡罕至的森林中,才能見到它們的身影。

“好像有一個少年騎著它?難道是坐騎?”

“我帝波羅,獨角獸坐騎?難道他是一位公國的王儲?來烏鴉嶺散心的?”

“不管如何,咱們發財了,趕緊回晨霧鎮,把烏鴉嶺出現獨角獸的訊息賣出去。”

傭兵急不可耐,催促同伴。

“可惜了,咱們太窮,買不起帝維水晶,不然把剛才的畫面拍下來,絕對可以賣個大價錢。”

傭兵撿起墓地菇,一臉的懊喪,帝維水晶是一種神奇的水晶,可以拍攝記錄任何景象。

一些傭兵就是靠著深入危險的秘境、遺蹟,然後拍攝雄奇瑰麗的景物,販賣給準備攻略秘境的冒險者們,以及追求新奇刺激的貴族們,達到賺錢的目的。

唐頓對於被人發現,已經有了心理準備,畢竟想要回到晨霧鎮,要路過不少小鎮,行人也會很多。

按照唐頓低調的本意,出了烏鴉嶺,就會換乘黑皇,結果因為待在戰爭空間中太久,又忘了喂草料,戰馬瘦的一塌糊塗,顯然是拖不動他了,不過最讓他在意的還是荷瑪的話。

“你難道準備把靈魂坐騎徽章藏在口袋中一輩子?拿出點氣魄來好不好,還不如抓緊一切時間修煉,成長到讓鎮長和那些黑心傭兵不敢覬覦你的財富的地步。”

荷瑪覺得唐頓那裡都好,就是處事太謹慎,雖然心細如髮,但是也少了一股一往無前的氣場。

唐頓從善如流,不僅沒有換獨角獸,身上還穿著一套‘百人勇士’輕型皮甲,踩著一雙快到膝蓋的長筒軍靴。

破魔匕首陣雨插在靴筒中,腰間佩戴勇士短劍,再加上一副抿著嘴角的表情,整個人看上去就像一位初入行的冒險者。

看著唐頓用匕首將皮甲胸前縫製的聖日德蘭尼亞帝國雙頭黑龍國徽刮掉,荷瑪覺得他太小題大做了。

儘管是制式裝備,但是距今三千多年,可以認出來它來歷的人幾乎沒有,再說才是精良中品級別,上面附加的魔法特效已經消失,外觀看上去也很陳舊,簡直就像是那些落魄的騎士祖祖輩輩傳下來的裝備一樣,根本不會引起別人的注意。

“你還是趕緊弄一身卓越級別的套裝和常用武器吧,戰鬥力會提升不少。”荷瑪建議,其實撕裂龍牙儘管是完美級別,可不管是附加特效,還是造型,都不適合唐頓。

“嗯!”

唐頓風馳電掣,在黃昏的時候,抵達了比薩鎮,然後被土路上一個小山包似的牛皮揹包吸引了注意力。

“誰丟掉的包裹?”唐頓放慢了速度,尤其是看到揹包旁邊還站著一隻綠皮地精的時候,忍不住笑了出來。

地精身高不到一米,瘦骨嶙峋,只穿著一條破舊的亞麻布褲衩,身上還有一些乾涸的血漬和被毆打過的淤青痕跡,髒兮兮的很難看。

當然,就算地精泡過溫水浴,打扮成足以參加上流宴會的紳士狀,以人類的審美觀來說,它們也依舊醜陋的無以復加,渾身都是綠色的面板,還有一對長耳朵和一雙大腳板,怎麼看都非常的不和諧。

骯髒、卑賤,就是地精的代名詞,它們永遠和負面詞彙聯絡在一起。

這隻地精的脖子上拴著一個項圈,連線著一條耷拉在地上的皮帶,它看到唐頓,不耐煩地揮手,“嘁,嘁,快滾!”

唐頓瞪了地精一眼,隨後看到這個堪比成年犀牛體型一般大小的揹包下面,居然還壓著一個六、七歲的小蘿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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