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宮,見到那柄傳說中的戰神權杖之後,那柄權杖握在他手中留下的標記。這柄權杖還會說話,它告訴爸爸,這就是戰神的印記。有了它,就能領悟到巨大的力量。
著一定是謊話,一排紅點點,如何給人帶來巨大的力量?起碼在青的身上沒有奏效。爸爸已經去世六年,可自己的本體,依然沒有任何改變,依然是那麼弱小的,灰頭土臉的一隻。
什麼騙人的戰神印記,他只發現這些紅點點的一個作用,就是每當谷地裡有同類快死的時候,不管是生病還是遇到別的危險,其中的一個紅點點就會變淡,到對方徹底死亡之後,紅點點就會消失。到今天,只剩下二十個了。
他無法阻止越發猖獗的盜獵,無法保護鄰居們的安全,更加無法阻止同類的死亡。
只有離開,可能是最好的方法。永遠地躲起來,不用管別人,也不要別人來管自己。
“嘿,獸人!”
身後,突然有人這麼喊道。
7
他當然還記得這個叫本傑明的男人。六年時間,他還是做了一些事,比如查清了布里曼與本傑明的來歷,知道他們一個是富豪中的富豪,一個在保護區裡做了幾年的兼職導遊,後來又辭了職。可是,能做的,也僅此而已。他清楚自己連本傑明的拳頭都抵擋不過,更不用想去對付被無數保鏢護衛的布里曼。父親的死亡,烙在心裡,除了讓他難受之外,又能如何?!
“要走?”本傑明揹著手,低頭看著沒有化成人形的他,比起六年前,他又長高了些,站在青的面前,有如巨人。
“讓開。”青暗自攥緊了拳頭。
“走之前,起碼跟你的朋友打個招呼吧。”本傑明笑笑,雪白的牙齒在黑夜裡閃著冷光,一隻手從背後拿出來,握著一個黑布囊,順勢一抖,那小小的布囊裡,竟滾落出一頭壯碩的黑犀牛,落地時,整塊草地都抖了抖。
它已經沒有了呼吸。大大的腦袋上,留著一個駭人的彈孔,與殘留的血跡。
青呆住了,這頭犀牛……是星光!
“我的家族,以捕獵獸人為樂趣,並以此營生。我習慣稱呼自己為獵人,但大多數人管我們叫巫師。”本傑明輕輕一晃,布囊變成了一張黑色的手帕,“我走過許多野生動物聚居的地方,在克魯格才發現了獸人的痕跡,可惜我找不到你們的巢穴。不過無所謂,我很喜歡守株待兔。我知道總有些獸人,會不自量力地走出來的。比如這隻蠢犀牛。他變成一個胖子,揹著行李走過保護區的出口,我一路跟著他去了約翰內斯堡,還裝作外地來的學生,與他做了差不多兩年的‘朋友’。如果不是布里曼遇到了麻煩,我想我會多留他在世上一段時間的。畢竟,他做的菜很好吃。”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青的聲音都在顫抖,“為什麼要殺掉星光?”
“獸人是世上最完美的‘寄命體’,你們亦人亦獸的特製,是最佳的置換系統。”本傑明將手帕細細疊好,放進衣兜,“世上有太多害怕死去的人。只要他們出得起價錢,我就能將他們的生命‘寄存’在不滿十八歲的年輕獸人身上,一旦這個人受到致命損傷,比如射進腦子的子彈,比如各種絕症,他的‘寄命體’會馬上產生作用,在他生命終結的一刻,替他承受最終的死亡。而他本人,會以一條嶄新的生命,安穩地活下去。”他笑了笑,看著青,說:“這個‘用處’,大概連你們獸人自己都不知道吧。不過沒事,現在我告訴你你了。而我作為一個保險經紀人,賣的,也正是這樣的保險。”
說罷,他從兜裡掏出一張報紙,扔到青面前。
報紙上,以碩大的標題寫著:“奇蹟!富豪布里曼遭遇暗殺,子彈自頭顱穿過竟安然無恙!”
“起初布里曼並不相信我有這樣的本事,覺得花那麼多錢買一個寄命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