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3/4頁)

橫、作威作福、荒淫無恥、道德敗壞,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什麼醜事都做得出來。舉幾個例子看吧:安妮女王憎恨約瑟安娜,以能看到她嫁給格溫普蘭這個畸形人為一大樂事,絲毫也不顧姊妹之情。約瑟安娜和大衛·第利—摩埃兩人都不願意結婚,因為這對各自的放蕩生活有許多便利。約瑟安娜甚至引誘格溫普蘭,想尋找墮落的樂趣,這種行為只有從她的放蕩無恥的變態心理中可以得到解釋。這個貌若天仙、心似蛇蠍的女人,當她最後知道格溫普蘭是她的真正的丈夫的時候,反而立刻把他趕走,對他說她恨他。

小說的浪漫主義特色還表現在作家對情節的安排上:整個故事是由許多出人意外的事件聯結而成的。小說一開始,一個孤苦伶仃的孩子給拋棄在荒涼的海岸上,等待著他的只有死亡,但是他卻逃出了困境。這樣的開頭就強烈地吸引住了讀者。尤其是第二部第四捲開始,約瑟安娜的來信給格溫普蘭帶來的不安,大海中漂來的葫蘆裡的秘密,格溫普蘭突然一變而為克朗查理爵士,於蘇斯看見監獄裡扛出一口棺材以為格溫普蘭已被處死,約瑟安娜與格溫普蘭偶然相見,格溫普蘭在議會控訴統治者的罪惡,他尋找親人不見正想跳河時看見那頭幾乎與於蘇斯形影不離的狼狗奧莫,等等,真可以說是波瀾迭起,風雲變幻,而格溫普蘭的形象在這一連串的情節發展中也顯得愈益鮮明。這是這部小說的又一特色。

然而,雨果雖然真實地描敘了一個不平等的社會面貌,但是他對那個社會的本質是缺乏認識的,因此對當時社會的階級矛盾揭露得還是不夠深刻的,也缺少正確的分析。例如,他在刻劃反面人物的時候,卻把一個地位屬於次要的巴基爾費德羅寫成了首惡,似乎沒有這個人物從中施展他的陰謀詭計,格溫普蘭的命運可能就不會如此悲慘。至於把情節發展過多地建築在意外的事件出現上,偶然性太大,也自然而然地衝淡了一出嚴肅的悲劇的性質。此外,作者引經據典、夾議插敘之處也使人感到比較多。這些都可以說是這部作品的不足之處。

齊越

一九七八年三月

開頭的兩章

第一章 於蘇斯

1

於蘇斯和奧莫是很親密的朋友。於蘇斯是人,而奧莫是狼。他們倆稱得上是情投意合的朋友。人給狼取了個名字,也許人的名字也是自己取的;既然他覺得“於蘇斯”①對自己挺合適,所以也覺得“奧莫”②對這個畜生很合適了。由於人們喜歡聽無聊的廢話,喜歡買狗皮膏藥,人和狼便在市集上,廟會上,行人集中的街角上合夥做起生意來了。這條狼很馴良,是個恭順的部下,觀眾很喜歡它。看見一頭馴服的野獸是一件有趣的事。看見各式各樣豢養的動物在我們面前走過,是我們莫大的快樂。怪不得御林軍開過的時候,有那麼多看熱鬧的人。

①拉丁文ursus(於蘇斯),意思是熊。

②拉丁文homo(奧莫),意思是人。

於蘇斯和奧莫從這個路口到那個路口,從阿伯臘斯特威思廣場到傑德伯勒廣場,從這一州到那一州、從這一郡到那一郡,從這座城到那座城,到處流浪。一個市集上沒有生意了,他們便到另外一個市集去。於蘇斯住在一輛小篷車裡,奧莫受過相當的訓練,白天拉車,夜晚看車。遇到壞路,上坡路,車轍溝太多或者泥濘太深的地方,這人便套上車套,親密地和狼並肩拉車子。他們就這樣在一起生活了好多年。一遇到一片空地,樹林中的空地、岔路口、村口、寨門口、菜市、公共散步場、公園旁邊或者教堂門口的廣場,他們便隨隨便便住下。車子一停在市集的場子上,有些女人就張著嘴巴跑過來,看熱鬧的人圍了一個圈子,於蘇斯於是開始大聲演說,奧莫就在旁邊捧場。狼嘴裡銜著一隻盆子,很有禮貌地向觀眾收錢。他們的日子就是這樣混過來的。狼有學

最新小說: 聯盟:請叫他滔搏救世主! 這個教練有點不務正業 全民大航海,我能無限合成 足球也是你能玩的? 網遊:沒人說話,我讀個條先 刀刀梟首,執刑神官 紅溫AD:噴的越狠,C的越快 迷霧求生:開局一人一狗一把斧 網遊之開局獲得半神器 全球降臨異世界,瑟瑟發抖 遊戲入侵,錢是廢紙?我大量收購 驚,全網黑女星是電競大魔王 重生了,我成了死亡騎士 身穿星際:棄獸們搶著求她做妻主 明凱啊,這麼懦就回家養豬去吧 第五人格:我的意識領先版本兩年 混江湖的誰談戀愛啊 世子穩重點 咒禁之王 溼卵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