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金氏是嫂嫂,吳氏是弟媳婦。
藺某算盤打的啪啪響,可是吳氏忍不下這口氣,不肯答應。原本恩愛的夫妻反目為仇,吵鬧不休,最後,吳氏一氣之下,將藺某告上公堂。
因藺某如今有官職在身,金氏又來頭不小,下面的官員不敢審理,直接報到了裴太守面前。
這案子並不複雜,也並不難判:兼祧不是不可以,但是,當年跟吳家求婚時,藺某便該事先宣告,而不是在若干年後,兒子都有三個了,再冷不丁兒的提起。
兼祧,對妻子來說,是件很屈辱的事。天朝從來是一夫一妻的,可是在兼祧這樣的情形下,一個男人會有兩位妻子。這種非常之事,當然要事先挑明,雙方都同意了,方可。
可是藺某當年到吳家提親時,從沒提過“兼祧”兩個字。和吳氏一同生活的這些年裡,也沒從提過“兼祧”兩個字。
兼祧,是他在京城迎娶過金氏之後,才提出來的。顯然,這是在亡羊補牢。
吳氏完全可以控告他停妻再娶,裴太守也有足夠的理由判他和金氏離異。
“……為父自不懼京中的金主事,當公平判決。不過,以為父看,吳氏狠不下這個心。”裴太守淡淡說道。
若判藺某和金氏離異,等於是把金主事得罪到家了。藺某還敢不敢回京城繼續任職?金主事不得恨死他麼。
藺某是一家之主,吳氏和三個兒子都還指望著他。壞了他的仕途,恐怕不是吳氏的本意。
☆、14兩個指頭
阿玖乖巧的偎依在裴二爺懷裡,聽祖父和父親說話。
一開始,阿玖以為祖父提及的這案子純是民事糾紛,還在積極的替受害人吳氏想著對策,“不做官又怎麼了?寧可摘了藺某的烏紗,也不能讓自己多出位‘大嫂’啊。”
像藺某這樣的大壞蛋,不應該縱著他!原來日子過的好好的,一旦他發達了、被美女看上了,妻子便要變成弟媳婦,對著他的新婦叫嫂嫂!可想而知,有了年方二八的金氏,已經人老珠黃的吳氏他肯定是不理不睬的,往後就等著冷清度日吧。
與其屈辱的做“弟媳婦”,還不如干脆一拍兩散,把負心人青雲直上的路堵死了,讓他安安心心在家抱孩子。
但是再往下聽,阿玖才發覺,這並不是簡單的民事案件。或者說,透過這民事案件,能折射出朝政時局的冰山一角。
“……正經人家誰做這種既傷臉面又損陰德的事?也只有金家肯如此。”裴二爺聲音中掩飾不住的輕蔑之意。
京中多少慘綠少年,何苦非要嫁個有婦之夫?說起來夫婿是已有原配和三名嫡子的男人,很好聽麼。
吳氏從好端端的原配變為“弟媳婦”,天一下子塌了,差點兒抱著最小的兒子跳了井……藺某固然是無情無恥,金家也是仗勢欺人,做這傷陰鶩的缺德事。
裴太守把玩著手中的細瓷茶盞,淡淡道:“金家的姑娘,大約真是嫁不出去了。故此,有婦之夫,也肯屈就。”
正常的官家女孩兒,早該有門當戶對的人家上門提親了,哪至於要搶個有婦之夫為婿?藺某不過是個尋常進士罷了,又不是什麼驚才絕豔之人,哪值得如此。
金家,是飢不擇食了。
金主事原來也是科舉出身,身份清貴。後來他趨炎附勢,硬是和宮中的敬妃金氏聯了宗、攀了親,對敬妃極盡巴結討好之能事,便開始為人所笑,朝臣大多看不起他。敬妃何許人也?原本是都人罷了,偶爾被陛下臨幸,僥倖生下一位皇子,才勉強晉了位。這樣的出身,金主事還上趕著去巴結,真是令人不齒。
“金長利想升官發財都想瘋了!”京城士紳大都這麼評價金主事。
更何況,金主事才“出嫁”的這位千金,是外室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