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想後各州縣的詳細分佈地圖。
它是宋九第一個想法。
第二個想法靈感是來自王安石的免役法,似乎王安石變法有很多種,多數宋九不知道,但有一些主要變法,例如青苗法與免役法還是能記住一些的,只是記得不大清楚。有官不行,還得有吏,有差。也就是免役法中的役。
宋朝政策是三等戶以上執行差役,看似是齊民,減輕貧困戶的壓力,是富戶當差,貪汙不會嚴重。事實有許多不便,例如一些商人,他們一年得做多少生意,可現在將他們放在差役上,於是造成幾個後果,許多二三等戶破產,有權有勢的把持舒服的州縣書吏,直接架空知州知縣,或者變相地將差役往四五等戶上加,讓社會不公,或者官員強行提高戶等,手中一條牛一棵樹資產也要計算,讓百姓不敢蓋房屋,不敢養牛,不敢種樹。
要麼就是南漢的差法,從唐朝基礎上演變來的,一部分是強行當差,一部分是養吏。這同樣不好,貧困百姓壓力增加,稅務增重,等等。
但少了他們又不行,就象中書,有堂後官、主事、錄事、驅使官、主書、守當官、行首、副行首、通引官、堂門官、直省官、發敕官、楷書等等,他們沾著官字,實際不是官,而是胥吏。各州有孔目、勾押、勾覆、押司、前行、後行、貼司、造賬司、祗候典、散從官、院虞候、雜職、斗子、搯子、杖直、揀子、庫子、攔頭、衙前、獄子、兵級。那一樣都不可少,例如攔頭,沒有他們如何收商稅?粗分一是吏,例如孔目,一為公人,也就是衙前、獄子、稱、搯、杖直等粗笨活計。各縣同樣不少,到鄉間還有,里正、耆長、戶長、壯丁、承貼人、催稅甲頭等等。
名目繁多,恐怕連趙普都弄不清楚。
宋九將他們一分為三,有的可以兼職,例如耆戶長里正等等,這些都是地方上的富戶,平時閒得蛋疼,讓他們配合一下官府還是可以的。宋九稱它們為兼差役。
餘下的皆必不可少。
再分,例如壯丁,他們平時服役訓練之外,同樣也能抽出一些時間參加耕種,可以透過免稅等形式補償。
儘管這樣擇,一州加上諸縣,最少還需要一百到四百個常任差吏。普通的一兩百人足矣,一些小州幾十人就夠了,但象廣州四百人都未必夠。好在嶺南物價比較低。
因此兩者役法全部不用,而是僱傭差吏,勇武有力不識字者做粗笨活計,讀書人做文吏,象宋江文武兼備之流可以做押司。然後根據戶等徵收差役錢,一差吏給年薪兩十到五十緡錢。數量有些大,正常兩百個差吏最少五六千貫錢,但攤在幾百戶甚至近千戶頭上,並不重。最主要有一個很好的基礎,那就是南漢稅重。
這時執行免役法包括富戶在內,都不會有怨言。
但防止萬一,還要給予一些補償措施,承諾以後廣修水利道路,使他們收入增加,簡化商稅徵收程式,本州之內商品只徵住稅,不徵往稅,於廣南流通,只收一道往稅。若是售給番人或者南唐福建與湖南、大理、交趾,再補一道往稅,餘下雜稅一律不得增加,若有胥吏苛稅,可以於各州訴訟,各州包庇,來廣州訴訟,是事實者不僅退還多收的稅務,還會彌補損失與路費。進行一些差價補貼,富裕州府略多徵免役錢,補貼貧困山區州縣,這些錢帛朝廷不會挪用一文,減輕貧困州縣壓力,再根據情況,五年一次調整。
“這倒是一個好辦法,能向全國推廣,”王明喃喃道。好處是顯而易見的,中小地主與中小商人全部釋放出來,他們做一筆生意,也許就能賺幾百貫錢,那麼嶺南更富。多是僱傭,各州縣官員就有話語權,利於朝廷加強對地方的控制。會給各州縣讀書人一個生存機會,一邊替朝廷做事一邊可以繼續苦讀,那麼人才會越來越多,甚至可以在這些磨勘後的文吏當中提撥官員。也更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