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很有些兒的。朝廷主要控制銅與鐵。管控銅礦是為了防備別人私鑄銅錢,管控鐵礦是為了防備人傢俬鑄武器。錢和兵器是國家的命脈,它們賴以生產的富礦都由朝廷駐守開採,其餘的,也就管不了那許多。
名義上,其他礦,也屬於國家,官府也有權力管,管理方式是收取一定費用,把礦賣給商人開採,開採過程由官府監督及協助,採出來的礦,官府留幾成,其餘歸商人所有。
問題是官府經常收太多的錢、說太多廢話、管理時總管不到點子上、盤剝則太狠。厲害的商人,把官老爺搞定了,開採過程不要官府插手,採的礦也不給官府,光給官老爺孝敬就成了,算起來省很多。搗亂點的商人——這卻是半匪半商了,偷著採。反正官府也不那麼清楚知道哪裡有礦,他們自己探,探出來,自己採,收買幾個地方爪牙,不給最上頭的官老爺知道,真要抓得狠了,撒丫子跑,礦洞搞點機關,那礦往往也不是富礦,土法挖個小洞,一點動靜能震塌的,官府也不高興進去,等過段時間平靜些了,他們回來,把機關拆了,接著採。
未城這兒,是一半厲害、一半搗蛋相接合。商人給官府一些孝敬,官府給商人一些便利。這也是雙贏的格局——
光靠未城自己的糧產,養活大家不是很勉強嘛,官銅、官鐵礦石又是直解中央,分潤不得多少給地方的,百姓有飢苦,朝廷少見賑濟,稅賦攤輕些已算很給面子,真有大災,發點糧草下來,按例一路被盤剝,剩得多少進飢腸?還不如自力更生。
那些礦商——在未城叫礦頭兒,基本都是本地人,至少用的是本地人,一個小礦七八人,大礦幾十幾百人,發下工錢,那麼多家庭就得以養家餬口了。若要嚴格管理,朝廷對開礦要求甚多,不必刻意刁難,至少也要審查個三五月,拉上一車文書,精力既費,各環節打點孝敬少不了,最後還不一定能批下來,哪個礦頭樂意。你要非逼他審不可,小礦沒人去採,大礦麼,採出來發現到一定規模,按朝廷律法是要收歸國有,哪個高興替人作嫁衣,只有中不溜秋的礦,是能勉強經營,但它看小礦與大礦都逃,也跟著逃監管,你要去嚴格執法吧,他一急眼,操尖嘴鍬跟你幹了。你是誰?官老爺,不會親自到一線執法,區區衙役每,也是本地人,本不太樂意跟本地父老死裡為難,真的鍬尖相向,難道真的以身殉職不成?也就放放手過了。L
☆、第五十八章 寶刀小而薄
難的是黑礦這種事吧,一抓就死,一放就亂。你狠抓,沒人開礦,開得也是死氣沉沉,報虧比報盈的多;你要放,好麼,滿地兒看他亂採吧!山上地上挖得滿是窟窿不好看不說,採出的廢渣廢石愛往哪兒丟往哪兒丟,毀了田、毀了珍貴的水源,你不想管都不行。再有黑礦為了賺錢,見一點礦苗就狠勁往裡掘,不理睬什麼隔幾步路用什麼樣的柱子撐、挖到多遠要換更穩健的挖掘法之類的指南,總之就掘了再說,要省錢,就沒幾根木頭撐著礦巷,一有個風吹草動就塌,沒個風吹草洞,被他自己挖壞了,照樣塌。塌了山樑壞了風水不說,有幾個工人埋在洞裡,家屬還是找官府作主。官府這時候被頂在槓頭上,是管好還是不管好、怎麼管他?
從前這裡的地方官因此採取了個半罰半縱的方法,就是說,知道他是黑礦,不跟他同流合汙,查還是要查、罰還是要罰的,但罰得不是太狠,以創收為主,不給予毀滅性打擊。這樣一來,黑礦還開得下去,地方政府也有了收入,若接舉報,某個黑礦太黑太危險了,衙役去查一查,黑礦也敬畏,認罰,這次罰得大點兒,而且要改,不然衙役們還老來查,你這礦就很難有營利了。
說起來這倒是貓兒養老鼠、老鼠孝敬貓了,但大家實惠,皆大歡喜。還有一個好處,正規礦工都是落冊的居民,算入當地人口數的,黑礦工麼,既然是黑的,官冊上就沒這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