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部分 (第2/4頁)

生命是他於三年前殺死一名囚犯後所得,其宛若天仙般清純的容貌,以及與真人百分百相似的軀體,令血刀視為心肝寶貝。他一眼就認了出來,這個智慧生命是宇宙中專供富人歡娛銀樂的玩具,假如是在外界,即便是真正的傾城美sè,他也未必會動一動心思。

血刀對實力增長的yù求,遠遠超過了所有享樂!

但是,在這個只剩殺戮的世界裡,再堅韌的人xìng都會被一點一點挫成粉末。偶然得到的玩偶,卻成了他唯一的jīng神寄託,與智慧生命的每一次暢快交媾,彷彿都會把自己靈魂深處的痛苦傾瀉出去。

而且,最主要的是,智慧生命的探測範圍遠遠超過仙侯級武者。

在這個對血肉生命有極大壓制的星球上,血刀的感知範圍已經低到不足50公里,與智慧生命動輒數千公里的監視區域相比,人類的實力簡直是不值一提。

即使是對武道感悟較深的李匡,天人合一的覆蓋深度也僅為150公里上下。

……

“呵呵,有意思,堂堂血刀竟被一群雜魚追的倉惶失措!”艾麗絲看著水下逐漸接近的血刀,忍不住失聲嬌笑道。

“艾麗絲,你可別小瞧那些魚兒,如果不是魚群的存在,血刀豈能毫無阻礙的飛奔過來?”李匡舒展了幾下臂膀,瞟了眼60公里外那個樣貌兇悍的男子,以及他身後長著兩排尖齒的鱒魚狀怪魚。

“哦?難道說,海中怪獸都和血刀一樣懼怕那群小魚?。。。壞蛋,終於肯說話了。”艾麗絲忽然聽到他接了口,馬上抱怨起來,“和你說話你也不理,莫非你不擔心血刀心存歹意?”

“哈哈!兩軍對戰,講究天時、地利、人和,現在的天時明顯是我佔優勢,血刀恐怕連水面都不敢輕易躍出!”李匡笑道。

艾麗絲歪著腦袋,若有所思道:“我不懂什麼天時地利的,不過。。。我看那血刀疲憊不堪的樣子,想贏你還真不容易!”

李匡笑而不語!

數十公里外,疾速賓士的血刀忽然毫無徵兆的停頓下來,一臉驚駭的樣子盯著前方。

那個被他惦記的沒有受到汙染的人類,居然。。。居然飄在半空!

血刀傻眼了。

在水下潛行的血刀,感知範圍剛剛才捕捉到李匡的蹤跡,他做夢都沒有想到目標會在天上靜候著他。

現在能躍出水面的怪獸,只有那些實力低微,或者說根本不會吸納天地能量的普通獸類。實力越強的怪獸,反而越加懼怕刺眼陽光,就好像習慣了暗夜的蝙蝠,即使陽光不會真正傷害到它,它也會感覺到極度不適。

海中和天空,對血刀來說猶如天堂和地獄的區別。

他早已習慣了充斥著混亂能量的空間,而今,空氣突然在雨後變得清新,再加上令人頭暈目眩的強光,那滋味絕不亞於一條魚兒對煎鍋的厭惡。反之,在這汙濁的海水裡,他卻感到極為舒適。

血刀壓根沒想到李匡會在半空中等著自己!他的驚愕並沒有維持多久,因為身後的魚群已經瞪著通紅的眼珠追了上來。

“雜碎!垃圾!統統都是垃圾!”血刀咬牙切齒的咒罵著,50公里外天空中的黑衣人臉上的微笑他看的清清楚楚,彷彿是在嘲笑他的無能。

很顯然,那人類已經發現了他,並將他牢牢鎖定。

“怎麼辦?怎麼辦?”血刀心急如焚,目標展現出的淡定神態令他大感不安,“不妥,絕對不行!他在上面自在飛行,我卻只能在這危機四伏的水裡。。。而且,我身上有傷,現在去廝殺風險太大,還是先去療傷要緊!”

長期身處險境而不死,血刀自有一套避險的手段,否則僅憑勇猛根本不足以在此地立足。

“哼!算你運氣好!不過,你遲早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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