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信心之餘,寫一篇雜談,談一談《錦瑟》,也談一談我的文字。
我總結我的文字風格,三個詞可以全部概略:華麗、艱澀、囉嗦。
仔細看看,似乎就是的確如此,可是我卻樂在其中,不願改變,因為我著實看不慣那些如流水賬的文字,讓人乏味無趣。
記得有一次,我胡亂點選,看到了新浪讀書的封推小說,只看了兩章,我就忍不住叫道:“寫的是什麼東西,全是流水賬,沒有文筆,也沒有情節,真讓人痛苦!”
男友在一旁聽了大笑:“不過,人家都快出書了,你看你,蝸牛一樣,什麼時候才有個頭?”
我一訕,無可辯駁,的確,這個作者可是個高產作家,雖然在我眼中,她的文筆爛的出奇,毫無新意,可是人家卻一本接一本的出書,而且一本書還能分上好幾個系列,寫的還是關於高中生的愛情。
我暈厥,我高中的時候只知道學習,都快成傻瓜了,哪裡像她們書中描繪的那樣,過的那樣愜意,還有那麼多有錢人家的公子哥圍著自己轉,而且女主角還其貌不揚,冒冒失失。
在這裡,我不禁以現實的殘酷來回應,如果你長的不怎樣,即使你心靈再美好,也不可能有那麼美好的事情降臨在你身上,想想也是不可置信,除非那些男生都是瞎子。
不過,我也不得不承認,當這些瑰麗的夢想在現實中無法實現之時,那麼寫作便是最好的發洩方式,可是拜託,不要把女主角寫的像個白痴一樣,一事無成,惹人生厭,連一個最起碼能吸引人的優點都沒有,如此,讓人怎麼能夠接受?
其實,我也有著不切實際的夢想,所以我有時也會寫一些眾星捧月的白痴文字,所以,我寫的文字也有缺陷,以《錦瑟》為例,下面我將細細評述——
第一,我寫的文字很繁瑣,形容詞和心理活動頗多,對話偏少,像回憶錄,不像小說,所以很少有人能欣賞得了我的文章。
這一個缺點在《錦瑟》中表現的很明顯,景色描寫、感官以及心理描寫的段落很多,幾乎很少有對話,而且每一句話語前都有人的表情描寫,很繁瑣的東西,枝理末節很多,有意義的好像不多,一大敗筆。
其實,對於這點,我也很頭疼,可是好像我確實寫不好對話,也可能是我個人的缺陷吧。
第二,我文章的文風很沉悶。
我寫的文章走不了輕鬆快樂的路線,很壓抑,沒有讓人開懷大笑的情節,也沒有讓人心情愉悅的情節,文風一直沉悶,沉悶得似乎讓人喘過氣來。
《錦瑟》無疑是一個悲劇,風格一直延循著這個路線發展,沉悶糾結,相應地,裡面的女主角也不怎麼討人喜歡,多愁善感,凡事只看表面,容易後悔,有時候也有點自以為是和愚笨,不過前期還不怎麼明顯。
第三,文章的字句很艱澀,不太好懂。
《錦瑟》因為是古文,所以裡面的字句更是如此,一句話說的很長,修飾也多,讀著很費精力,可是我似乎也改不了這個毛病。
第四,我寫的主人公無疑都是美麗的。
迎合了時代俗氣的口味,我寫的主人公都很美麗,也可以說,都是充滿了詩情畫意,也都很傲慢,尤其是男主人公,總有一圈光輝在他的背後閃閃發光,有些虛假不實。
《錦瑟》中的每個人都是美麗的,從男主角到女主角,每一個都是美麗和俊朗的,很少有醜陋的人出現,而且裡面的人物對愛情都很執著,相信著愛情的美好,可是,這點在現實中很不可靠。
可能因為自己在現實中是個關注相貌的人,所以我寫不了醜陋的人,無法想象美女與長相齷齪的人的戀愛,我只知道,現實中,如果我嫁了那麼一個人,父母肯定是會與我斷絕關係的。
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