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志們不要學這樣的,下面局辦和街道辦找區長或者書記簽字是很正常的事情,一般是拿著材料找到區委辦或者府辦的人,先稽核一遍材料,確保沒有文字錯誤或者行文錯誤之後,提交分管的副主任再次稽核。
接著交給行政秘書,其實也就是綜合科的某位專門負責的科員,後續就是和他聯絡了。
要是局長要的急,那就在上班時間多打兩次電話,催一催,或者拿兩包華子,見面塞一下,請求把自己的檔案放前面一點。
每天區長和書記都要籤一大堆檔案,他們會專門在上午或者下午留出一段時間,簽署一批檔案,不給籤的,馬上就會告知相關領導。
當然,如果你個人關係過硬,背景夠深,比如和祁同偉個人關係不錯,那你就可以大早上七點多在食堂堵他,不嫌棄檔案被食堂桌子的油粘上,食堂才是最有可能堵住領導的地方。
不然上班時間可以說很難碰到祁同偉,到辦公室也輪不到,那麼多局長和街道辦的負責人在休息室排隊等著彙報工作,還有副處級領導可以隨時插隊。
一直到下午兩點,祁同偉睡醒,也沒人提起這個事情,也就是說沒人知道這件事,這也凸顯出一個問題,某些局辦對新入職的公務員培訓不到位,基本的常識都不懂。
祁同偉穿好西裝,六月份已經有點熱起來了,又重新把外套脫下來,襯衫袖子捲了上去,這才感覺舒服了點,拿起公文包,在筆筒裡挑了一支:()重生之祁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