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還是在你爸面前各種抱怨?」
王靖露點點頭,「嗯」了一聲。
李謙無奈地伸手揉起眉頭。
人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這種事兒李謙一個外人,簡直連建議都不好給。
不過話又說回來,這個時空的制度還真的是有點奇葩。
憲法規定了人人平等、男女平等,也規定了戀愛自由和婚姻自由,但偏偏也同時規定了男人有納妾的權力。
據李謙所知道的,男人想要納妾,只要徵得自己父母、妻子和準備娶進門的那個妾、以及她的父母的同意,並讓她們都在納妾申請書上親筆簽字,那就可以向縣一級政府提出納妾申請。申請滿一年之後,如果各方都無異議、也都沒有反悔,那麼這個男人只需要向政府上交他在上一個財政年度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十倍數額作為「納妾金」,就可以正式把小妾娶進門了。而且他們兩個人也會有國家頒發並承認的一式兩份的「妾室證明」,這份關係是受法律保護的,而且妾也是擁有財務獨立權和離婚優先權的!
甚至婚姻法還有夫妻雙方不得虐待妾室的規定……
不得不說,就李謙所知道的,哪怕是在這個時空,世界上擁有類似這種奇葩法律的國家,也不超過三十個!嗯,越南、朝鮮、韓國、泰國、緬甸、柬埔寨、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新加坡、沙烏地阿拉伯、葉門、摩洛哥……好吧,雖然也就是泛東亞文化圈和阿拉伯文化圈這倆地方,但仔細數數,還真是不少!
當然,雖然法律允許,但真娶得起的人還真是不多。徵得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同意且不說,光是那一筆以個人所得稅為基準的巨額納妾金,就不是誰都願意承受的!納個妾,對於普通工薪階層來說基本就代表著五到八年的積蓄一把掏空,對於名下有盈利性資產,比如公司股份之類的富豪來說,連過去一年的公司盈利、股份溢值、地產增值都要考慮進去,誰捨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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