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鄉間野神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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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戶的女兒,生得貌美如花,性格溫婉,是臨武縣內,不少年輕公子哥心怡的女子。 如此下場,令人唏噓。 本是鴛鴦失蹤案,最後變為了惡虎吃人案。 若說回來,周大戶更心願,二人就此遠走,而不是葬身虎肚。 縣令朝眾人說起此事,也是感慨不已,說話時順勢讓店家搬來個椅子,與五人坐在了一起。 李長笑旁聽到此故事,幾杯酒下肚,目光閃過一抹異色。 臨武縣虎患猖獗,所以對於有能耐打虎殺虎之人十分尊敬,就算貴為縣令,也以與他們交好為榮。 聽聞幾人在此飲酒,縣令便快快趕了過來,剛剛那番講述案情,也不過是為了快速拉近距離,好順勢加入酒局。 縣令直到坐下才注意到,還有個白衣劍客也在。 兩人目光對視,含笑著點了點頭,便算是打過招呼了。 縣令哈哈一笑,舉起酒杯,就要敬幾人一杯,他不愧是讀書人,說話好聽,很快打成了一片。 一杯酒下肚,他大手一揮,說此次酒局他請了,不能讓臨武縣的打虎英雄破了費。 這一套下來,四人頓時被縣令的氣度折服,感到受寵若驚。 李長笑看在眼裡,笑了一笑,覺得此人難怪能擔任縣令,將這臨武縣治理得井井有條,手段著實不凡。 “劉兄,你們縣虎患如此嚴重,那平日的外出怎辦?”李長笑突然問起道。 劉標是四人打虎隊中,最為年長的人,樣貌普通,身材矮小但全身都是腱子肉。 劉標還未開口。 縣令便解答道:“自然是仰仗土地老爺了。” “我縣四面環山,有條不成文的規定,每月的月初、月中、月末各三日,是土地老爺的活動日。” “在這段時間,通向外縣的路上,虎患會少很多,一般而言,外縣的商隊,會趁此時間進入我縣做做買賣。” “其餘時間,我等若是想外出,也不是不可以,不過路遇惡虎的機率不低。” “不過,若是外出前,去到土地廟裡,祭拜一下土地老爺,就算遇到了惡虎,也並非死路一條。” 縣令說到此,悠悠一嘆,這臨武縣惡虎傷人吃人事件,時常發生,而他對此,沒有任何辦法。 縣令似乎想到了什麼,接著說道:“那對喪命的鴛鴦,因為是私奔,所以走得匆忙,未提前祭拜土地老爺。” “若是提前祭拜一番,得老爺庇護,應該就不會發生這種慘劇了。” 李長笑覺得蹊蹺,從這些人口中得知,這土地老爺應該並非單純的迷信,而是真的起到作用的。 …… 酒樓散去。 李長笑自個找了個客棧,睡了一晚後,便去櫃檯退了錢,原因是客棧漏水,而且床已經發黴,這種條件,還不如睡在大街上呢。 清晨時分,萬物復甦,他去了臨武縣的早市,雖說是窮鄉僻壤之地,但此地的風土人情,還是頗為獨特的。 他看到一個大嬸,拎著一筐黑色的爬蟲,在市場兜售。 離譜的是,不到片刻,便被人搶光了,李長笑還以為是買回去油炸,可哪料下一秒,一名小姑娘抓起一隻黑色爬蟲,就是丟進了嘴裡生嚼生咽。 嘎嘣的聲音傳來。 又走幾步,有買綠豆糕,清湯麵…等等。 逛了一圈,李長笑發現,此地的殯儀行業尤其發達,採用的是罕見洞葬。 所謂洞葬,便是在懸崖峭壁上,鑿出一個洞口,將棺材放進去。 因為此地虎患嚴重,曾經也試著土葬過,不過卻被惡虎扒出屍首,被啃食的殘破不堪。 沒人願意親人死後,還不得安寧。 又走幾步。 便是遇到一些香火店,李長笑走入其中,買了兩支香,然後和店家打聽了一下,那土地廟要如何走。 店家熱情的指了指路,然後見李長笑是外地人,便將一些禁忌,和他說了下。 首先,土地老爺不喜歡打擾,上完香就速速離去,不可久留。 其次,不能盯著土地廟,超過三秒。 按照店家的話,李長笑走出了臨武縣,朝著西側的一座山走去。 因為這條路時常有人來往,泥土已經被踩嚴實,所以走起來並不費力,倒是土地廟建在半山腰,上山的路程,可就有些費力了。 走了半天,李長笑確定,自己已經到達了位置,卻沒見著,想象中那如河母廟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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