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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總不能不買吧。可是,自己買了,為了有共同話題,那買什麼遊戲好呢。這時候,一般別人說什麼遊戲,廣告上宣傳什麼遊戲,他們就買什麼遊戲了。

在美國,基本上許多體育遊戲,做的並不是很好,但是能夠賣出去,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因為,買了這一個遊戲,卻可以有兩個談資。一個是遊戲,而另外則是這個體育運動本身。

真正面向核心玩家的遊戲,其實並沒有所謂的一線大作。因為,核心玩家想要支撐起一線大作的研發費用,是比較困難的。

所以,一般一線大作,都是那種適合各種人群的作品。核心玩家也會玩,雖然說評價不是很好,但是,那些普通玩家更會玩,因為,他們覺得這款遊戲,適合他們。

畢竟,大多數人玩遊戲,並不是什麼全成就黨,不是什麼白金黨,也不是像是上班一樣玩遊戲。

甚至,著名的遊戲製作人,小島秀夫在近期就說過,章節化是電子遊戲的未來。

他為什麼這樣說,是因為現代的資訊量越來越來,在以往或許一個兩個小時的電影,可以讓一個觀眾在電影院全程全身心投入的看完。但是,在現在卻是不會了。只要情節稍微有一些拖沓,甚至是必要的鋪墊。

觀眾都會用手投票,直接拿出自己的手機。

在這樣的情況下,原本作為廉價娛樂載體的電子遊戲。花和看一部電影同樣的錢,卻能享受幾十個小時,甚至是上百個小時體驗的電子遊戲。必須有新的變化。

而這種變化,或許就會像是現代的電視劇一樣,採用一個章節更新的狀態。

這樣一來,可以大幅度縮短開發週期,迅速的收回成本。並且,還可以及時止損,如果,玩家們喜歡這款遊戲,就加大投入,如果不喜歡,就進行修改,如果還是不喜歡,那就腰斬。

當然了,小島秀夫也承認,這個辦法是有缺陷的。

那就是,很難擁有一個完整的故事劇情。因為,遊戲策劃人,更多的是看重下一章的銷量,確保下一章的銷量不會太差,而放棄的長遠的鋪墊。

如果,稍微沒有處理好,或許最後的結果,就和現代美劇是一個樣子。

往往前三集,看上去都像是神作一樣。但是,越往後面越爛。大部分作品,基本上也就能夠推出一季,而少部分因為人氣高,而推出第二季的,也會變得劇情越來越差,最後還是一個爛尾的結局。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有原作的《冰與火之歌》,就成為了美劇裡當之無愧的明星。

播放了好幾季,依舊能夠得到續訂。因為,它本身的作品原作,就不是目光短淺,為了短期利益,犧牲未來的。

再加上北美民眾,實際上對於歐洲,或者說古歐洲的文化,有一種崇拜感,所以說,這部作品能夠紅火,不出人意外的。

但是,如果要讓別的公司,都學《冰與火之歌》電視劇一樣,找原作,然後製作電視劇。

那又是不現實的,首先是好的小說,不一定能夠改編成好的劇本。其次,沒有的寫作,是有一個完整的商業化寫作體系的。

編劇這種東西,是要吃飯的,如果,全部都採用小說改編,不說改編權的錢的問題,就是大部分編劇都要幹什麼去。

難道說,他們都去轉行去做漫畫編劇?

雖然說,美國的好萊塢體系,可以說是世界上最有活力的電影體系。但是,這個體系發展到如今這個階段,實際上已經禁錮住了自己的發展。

因為,隨著發展,必然有許多糟粕沉澱下來。而大多數電影公司,都是為了賺錢,他們對於這些糟粕,實際上是不在乎的,任憑他們積累的,在這樣的情況下,肆意發展,最後當然會變成現在整個狀況。

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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