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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回放殺同學為騙保
2oo3年12月,27歲的胡應爽在保險公司為同學張小麗上了一份人身保險,根據這個保險合同,如果張小麗意外死亡,受益人將獲得保險金1o萬元。胡應爽為張小麗上保險後不久,就夥同綏中縣的男子薛士秋,並在丁某的參與下,將張小麗殺害,然後棄屍於綏中縣的一個涵洞內。
之後胡到保險公司索賠,說:“張小麗在瀋陽吸毒死亡了。”但是保險公司要求胡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胡應爽無法辦到,結果沒有騙到保險費。此案於次年被葫蘆島市綏中縣警方破獲。
現在,警方即將對胡應爽檢舉的案件展開調查。
………【獄警日記(連載)(132)】………
死刑;是我們國家最嚴厲的刑法。沒進看守所以前;我一直以為死刑犯是單獨關押在一個地方;而且整個過程也會很神秘;下面這段文字就是我在看守所對死刑執行所知道的全部;
第一次經歷死刑犯執行;是在我進入看說所的第6天;;那時我們所在的1號號房沒有已經判決的死刑犯。早上9點;提審的幹部開啟了我們號房的鐵門;叫到9141o。我知道是叫我出去提審;我跟隨著幹部走出號房;在通往提審室的路上;我第一次見到了死刑犯;而且一見就是2個;他們都有武警押送著站在提審辦公室的門口;兩個人都戴著手銬和腳鐐。我提審過後就回到了號房;當時並不知道戴了手銬和腳鐐的是死刑犯。回到號房的時候;就聽見走廊上響起沉重的腳鐐和地面的撞擊聲。而且那聲音不同於往常;是一串聲音;大家可以想想。4。5個人拖著26斤的腳鐐在水磨地上走動是個什麼樣的聲響。姚曉路先開口說道。今天又要有一批犯人”上路”了。不知道隔壁的誰誰今天走不走。號頭接過話說;今天一定走的。早上拉去拿判決了。中間陸續聽他們聊了一下死刑犯的情況。原來;犯人只要不是特別重大犯罪和有暴力傾向;在宣判死刑前;是不用戴手銬腳鐐的;但是一審宣判以後;如果是死刑就會戴上手銬腳鐐;如果是死緩就會戴腳鐐不戴手銬。一直到他們被押送到刑場前。有死刑飯犯的號房;主管幹部會特別留心;也會給死刑飯一些特別點的照顧;值班的時候送點香菸;心情好的時候送點小食堂菜(既是幹部吃的菜);當然這一切是在你表現好的情況下。我一直搞不明白;為什麼幹部會自己掏錢給他們買菸;菜也許是吃不掉的;可是香菸都是好的啊;最少都是17塊一包的紅皖。要知道。一個犯人一審到執行最少要4。5個月;兩三條香菸是很正常的事。後來聽號頭說;我才明白。原來每個主管幹部只要把死刑犯順利的送上路;那麼就會有一筆獎金。;大約在2ooo塊左右。所以主管幹部為了安撫死刑犯們;所以都自己掏錢買菸;或者加點菜什麼的。以求可以讓他們在號房裡平安度過他們人生最後的歲月。
話說那天下午2點;聽到提審幹部一聲叫聲和隔壁號房鐵門開啟的聲音;又重新聽見那可怕的腳鐐聲;這個聲音和上午的不一樣;上午的聲音響;有碰撞聲;而下午的生意只是腳鐐在地上拖動的聲音;我估計是隔壁那個犯人已經走不動路;被武警拖行的緣故。聲音越來越遠;我低頭幹著我新學會的活。突然走廊上傳來幾聲哭叫色;很是悲涼和無助。”爸媽;救我!!。”聲音持續了好幾聲就不再有聲響了。聽著那哭叫色;我也落淚了。是啊;爸爸媽媽;一直是我們可以依靠的人;在遇見危險和困難的情況下;我們何嘗不是第一個想起自己的父母呢。可是我們又有多少時候想起父母的囑咐呢。如果當初我或者哪個在哭喊的人。如果能聽父母的話;也不至於走上這條犯罪的路。現在後悔顯然一切都晚了!!
事後我問過;為什麼叫幾聲就聽不叫了。原來死刑犯押出去後;在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