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沒有回答,顯然不太想理流浪漢。
“你可別以為我隨便給你取名字,亨利·克萊·弗裡克這個名字在美國勞工運動史上可是有名的咧!”他灌了一大口酒,繼續說:“亨利·克萊·弗裡克在十八世紀的時候藉由鋼鐵、煤加工及經營卡內基鋼鐵公司積聚大量財富,由於他在一八九二年的宅邸罷工中採取殘酷的行動,所以在美國勞工運動史上惡名昭彰。”
小男孩終於抬頭,“那他是壞人,我不要當壞人!”
“你這笨孩子,先聽我把故事講完再下定論。他在那次的行動中,僱用三百名警衛及武裝私人偵探悄悄坐船沿著Monongahela河到卡內基城,那兒的罷工工人及家人拒絕搬遷,弗裡克希望任何膽敢違抗他的人害怕,所以指示警衛採取任何手段來迫使罷工工人搬家,結果發生一場屠殺,警衛殺死了十二名工人,傷了二十五人,這一行徑使全國人民憤怒,爭相指責。
“當時,針對這一場悲劇,無政府主義者愛瑪·戈爾德曼的情人亞歷山大·薩舍·伯克曼決心刺殺弗裡克,因為他象徵資本主義的迫害,結果伯克曼雖然朝弗裡克開了幾槍,又用刀刺他,然而弗裡克仍倖免於難。弗裡克恢復健康後,住在紐約,並致力收集十四世紀至十九世紀的名畫,包括林布蘭、維梅爾、委拉斯蓋茲……現在弗裡克收藏館是美國偉大的私人藝術館之一。
“我不幫你取名洛克菲勒,卻為你取名為弗裡克的原因在於:洛克菲勒是名流之後,天生擁有領導者的氣質,他有本錢成為一位紳士企業家;而你,一個貧民窟的小孩,想要出人頭地只能靠自己不擇手段。”
“如果你真有你說得這麼厲害,為什麼你是流浪漢?”
“因為不擇手段需要六親不認,我發現我做不到。”唉!他最無法割捨就是杯中物。他拿起啤酒又灌了一口。
六親不認?
“如果你不相信我的話,你這輩子脫離不了貧窮,就像我一樣永遠都脫離不了貧窮的詛咒。”流浪漢將手中的啤酒罐捏扁,搖頭晃腦的扶著牆站起來,不穩的腳步與身上的酸臭酒味讓擦肩而過的行人紛紛走避。
亨利·克萊·弗裡克?小男孩嘴中喃喃念著這個名字,像要把它刻在心版上,永遠不忘記。
×××
“對於這件案子,不曉得副總裁的裁示是?”會議室內一片寂靜,十六個人圍著梨木長桌,三十二隻眼睛盯著坐在首位的男子。
“副總裁?”特助傑麥低著聲音,身子微傾向他。
男子驀然回神。該死!怎麼會突然想起小時候的事,他應該為目前的財富與權勢驕傲,不是想那些有的沒的!
“副總裁,你身體不適嗎?”金髮褐眼的海倫森是場中唯一的女性主管,年屆四十的她保養得宜,看上去不過三十初頭。
“我沒事,這件合併案暫且擱置。”他瞄了一眼特助遞過來的會議紀錄,迅速的瀏覽後,下達命令。
“可是言達集團目前人心惶惶,市場上傳言我們即將接手,如果未如預期。”
“放出訊息,就說他們的產業結構我們繼續評估中,另外對有意接手的集團散播言達基本結構不穩。財務部協理留下,其餘的人先行散會!”鏗然的聲音迴響在偌大的會議室,眾人魚貫起身走了出去。
他站起來伸伸懶腰,走向一旁的酒吧坐下,為自己倒了一杯龍舌蘭,輕輕啜了一口,隨著苦澀滑下喉嚨,體內的血在酒精的作用下發熱,彷彿蒸發了方才的回憶。
“亨利,你剛剛在想什麼?”霍理斯幫自己倒了一杯奶酒,示意泡咖啡的傑麥幫他倒一點咖啡進去。
“我說過別叫我亨利,叫我弗裡克!”他的臉色陰鷙,轉身瞪著霍理斯。這個名字會讓他想起幼時那段不堪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