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洋艦試試手,等成了後再仿造萬餘噸的無畏艦,再成了才開造兩萬五千噸左右的航母。前兩步最少需要四年;且裝甲不說,大口徑艦炮怕只能外購,那不是短短四五年就能解決的。
而第三步建造兩萬五千噸航母,因為沒有具體的參考借鑑,最好的辦法是由其他技術成熟的造船廠先造一艘。南京造船廠一邊派人卻督造一邊學習建造經驗,造完南京造船廠根據圖紙和經驗再在家裡造一艘,航母造好服役後,再總結訂造和仿造的優劣。然後再造新艦,就這麼一步一步,逐漸由仿造到自造。
如此算來。沒有十年時間,怕是難以徹底吃透大噸位軍艦的建造技術。但楊銳認為中國沒有十年時間。華盛頓海軍會議將在神武十年召開,離現在還有六年;而那艘六千噸巡洋艦年中即可下水。所以造艦路徑去掉了萬餘噸無畏艦那一步,打算今年就向日本訂購兩艘兩萬噸五千噸級的航母,兩年後,南京造船廠自己再開造一到兩艘,至於總結訂造仿造的優劣和服役經驗,那是現有航母廢棄後造新船的事情。
這麼算來到華盛頓海軍條約簽訂前,中國海軍就有五艘航空母艦,一艘超無畏艦,其他則是一大串萬噸以下的巡洋艦、驅逐艦、潛艇和輔助艦。按照華盛頓海軍協議中的規定,主力艦噸位大概在十五萬噸。到了這個數字,特別是中日之間眉來眼去,楊銳可以預想在華盛頓海軍談判中,中國即便有既成事實,能拿到的噸位也不會比法國好到哪裡去。
正是因為如此,他才想著在華盛頓條約前把軍艦都造好,到時候談判見機行事,能再撈一兩艘主力艦那就再撈一兩艘,要是不能,那就撈一些補充噸位,以方便以後改裝。至於提前造艦所帶來的技術問題,這隻能是再後面慢慢改,為此多花錢也沒有辦法,關鍵是要以既成事實讓歐美一等人承認中國海軍的現有噸位。而且按照條約規定,主力艦服役二十年後即可替換,這就是說,二戰前這些主力艦全都可以替換成新艦。只是,蝴蝶效應下,未來還會按之前的軌跡前行嗎?
銀安殿的主人想著未來,廷尉府的主人則想著當下。身處高碑衚衕的廷尉府內,廷尉大人伍廷芳正在憂慮:雖然去年總理府以修憲避歸了土改的法律障礙,但在實際操著過程中,短短四個月不到,全國進行土改的一千兩百多個縣,除了東北遼東地區、沂州、嚴州等復興會革命根據地外,其他州縣都發生了多起暴動、叛亂以及刑事犯罪,死亡人數超過五千人,涉案被捕的‘犯罪嫌疑人’超過五萬,強制性移民超過二十萬。
作為中國第一位法學博士,打算為中華的法制建設猶如沈家本那般奉獻一生的伍廷芳,面對如此慘景無可奈何。在他看來法律本是為了保護公民的,可現在,法律就像是一個**,被人歪曲著,富人用它來救助同窗、同鄉、親朋好友;窮人則用它劫富濟貧,橫奪人財,法之本意已蕩然無存。
如此情形,伍廷芳找不到破解之道。前者,如滬上之張元濟,他是為親戚所託。礙於情面不得不救吳稚暉,而楊蔭杭、王寵惠則是受師所請。不得不想辦法促成此事。站在法律上來說這是萬萬不可的,可站在幾千年尊師重教的傳統上來說。這又是值得讚揚的。這也是為何這三人受審,輿論全是一片同情讚譽之緣故,時人觀念如此,你能奈何?
而後者,復興會為達成均田之目的,居然透過修憲來規避法律。此惡例一開,那以後要想沒收國人之家產、之金銀,也可以透過修憲達成使命。中華的代議制本就有錯,而且是復興會為了掌權故意將其弄錯。按照西洋各國的成例。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人必須是有固定財產、有一定收入的人。正所謂有恆產者有恆心,那些一無所有全家就剩幾張嘴的佃戶為了能吃飽,有什麼不能贊成的?就是復興會要將全天下有產者的田宅家產都沒收,他們也會高舉雙手贊成,反正他們什麼都沒有,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