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己煩不勝煩,看到她的訊息就如同見到掃把星在世般晦氣,規避著自己可能要忽然被拉去跑通告的可能性。
而顯然,宋蔓發的日記效果很不錯。
她和對方的微信頁面上一條條的都是她發出去的訊息,趙洋連一個標點符號都沒回過她。
而在這段日子裡,姚律師也打過幾次電話過來告知宋蔓她委託對方進行起訴的幾樁構成刑事案件的營銷號造謠誹謗事件判決已經下來了,其中嚴重的幾個除了要對宋蔓進行賠償之外,還被判了兩年有期徒刑。
比起普通的民事案件,這種證據充沛的稱得上是刑事案件的訴訟,受理的速度其實要來的更快一些。
因為一般來講民事案件會以調和為主,爭取調解協商解決糾紛,但刑事案件一旦立案,則通常不能和解,所以更快一些。
對這個「造謠者終喜提不動產」結果,宋蔓感到很滿意,客套的商業吹捧了幾句姚律師的業務能力。
隨後忽然之間聽到姚律師又說了一句,「不過之前起訴的那些民事案件物件中,有幾個人都是未成年,其中最小的一個才十四歲,關於這幾個人,宋小姐你……?」
聽著姚律師問自己要不要放過他們一馬,宋蔓只是回答道:「我接受一切法律判決結果。」
手機另一端的姚律師微微沉默了一下,而後語氣很堅定的回了一句,「我明白了。」
他的確不該提起這件事,用被告未成年對宋蔓進行道德綁架,即便他的本意其實並非如此。
在這件事情之中,受傷害最大的本就是宋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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