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夜市,在德鴻北路。
距離酒吧需要走過三個主要的街道路口。
這一路,別的不清楚,但至少每一個路口都是有攝像頭的。
這是常識,方平安不用刻意抬頭就可以看到攝像頭的存在。
儘管他分不清楚哪個才是跟治安有關的,但如果警方查的話,這些攝像頭都能提供資訊的。
如果繞路的話,需要經過一個不大的公園,他記得裡面有噴泉。
為了穩妥起見,他拿出手機開啟了地圖,檢視了一番。
果然,朝西北方向走,大約三百多米過一個街區就是公園了。
方平安猶豫了一下,然後就朝著公園方向走去。
那個噴泉,就是他用來洗乾淨自己的地方。
天氣很熱,就著涼水洗了之後倒是覺得很清爽。
渾身溼乎乎的,夜風一吹,頓時覺得冷了。
他開始小跑朝著夜市趕去。
德鴻北路的夜市不是小吃街。
賣的東西主要是三種:玩具、鞋、服裝飾品。
這會兒正是人多的時候,而且所有人都等同於是乘涼一樣,一邊溜達,一邊隨心所欲地挑選著看得上的東西。
討價還價的聲音此起彼伏,很是熱鬧。
方平安把帽子隨手扔在了路邊的垃圾箱裡,然後跟著人群開始挑選自己想要的東西。
他能很清楚地聞到自己身上淡淡的垃圾味道。
雖然不濃烈,但如果靠近了還是能聞得到的。
主要還是衣服上帶著的味道。
他很輕鬆買了一身的新衣服,鞋也換了,之後用塑膠袋拎著換下來的衣服和鞋繼續前進。
隨便找個小區走進去,然後把衣服褲子全部丟進回收廢舊衣服的箱子又轉身離開。
從換了衣服之後,他就開始回想之前發生的事情的詳細經過。
自己有什麼地方做的是太過於明顯或者留下了清晰的痕跡的。
那三個傢伙會不會死,他不知道。
但如果真的死了,他一定是逃不掉的。
至少,方宏浚的手機裡面有和他的通話記錄。
到時候警方必定會找他過去詢問……是配合調查。
可是自己能經得起查麼?
他不知道自己所作所為是不是正確的。
首到現在他還是很後怕。
害怕警方會找到他。
畢竟他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這段時間他所在的地方。
而且也沒有證人能提供證明。
雖然他從衚衕裡出來的時候是戴著帽子的,他相信路上的監控攝像頭一定有他的身影。
他越想越覺得自己的疏漏太多了。
當時動手打人也是臨時起意的。
再說,當初根本就不應該惡趣味地把方宏浚從黑名單裡放出來!
這簡首就是自己沒事兒找事兒。
怎麼才能讓自己的行蹤顯得更加合理呢?
雖然中間有一點時間空白,但如果他能給出一個過得去的理由呢?
那什麼理由才能起到這樣的作用?
他想來想去都不知道該用什麼樣的理由。
在看到一個網咖的霓虹燈箱的時候,他停下了腳步。
本能地,方平安開始回想當年靈體狀態的時候,方宏浚在幹了一些見不得人的事情之後是怎麼處理的。
但他又發現這兩個完全不是一回事。
他索性走進網咖,開了個機子,戴上耳機開啟了美劇。
但他的心思,完全不在劇情上面。
想了很長時間之後,他有些後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