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府衙門前的“登聞鼓”輕易不響,確切地說,已經好幾十年沒有響過了。
這玩意並不是說敲了就得跟影視劇中的那樣,先削一頓,或者滾釘板啥的,那得是“越訴”才行。
聚水縣是京兆府的下轄縣,正經的上級部門,所以陳文軒他們過來也沒毛病。
而作為管理著長安城下轄二十三縣的大衙門口,雖然也有很多的案子要判,但是這些案子可沒有人會敲鼓。
能夠走到京兆府這邊來的,兩邊都有一些實力。
可是今天呢,這個登聞鼓還就響了。
這就讓剛剛散朝不久,想要休息一下再批閱公文的京兆尹周明啟都嚇了一跳。
就連他都有些匆忙的穿上官服,張羅起升堂的戲碼。
真的是一點都不敢耽擱,這個是流程,必須要走好。要是走不好,御史那邊肯定會彈劾他。
來到了大堂之上,看清堂上站著的一群儒生,他也是有些蒙,又有些頭疼。
同樣也是讀書人出身啊,自然知道這些人是很固執的。他們要是想折騰的話,還真就不是那麼好辦。
“學生陳文軒,乃聚水縣學子,攜一眾同道拜見大人。”
陳文軒說完之後,一揖到地。
他狂歸狂,可是他不傻,在這裡可沒有發狂的份。雖然不知道這個京兆尹為人如何,也得把規矩做足。
周明啟微微頜首,“你們所告何事?”
心裡邊卻是有些納悶,“陳文軒”這個名字好像聽過?在哪裡聽的卻是想不起來了。
“稟大人得知,學生們要狀告聚水縣知縣王有福。幾年裡橫行無忌不說,更是斷案不明、偏幫誣告。為人愚駑,不配為知縣。”陳文軒說道。
“更是於公堂之上宣稱其為王相門生,誰人都辦不得他,有辱王相清名。是以學生與同道心中激憤,為聚水縣百姓請願。”
“府衙外候著的聚水縣百姓,也曾聽見。甚至於聚水縣一眾衙役、縣尉,皆都聽見,訴狀在此。”
說完之後,他恭恭敬敬的把在車上寫好的訴狀高舉過頭頂。
邊上的衙役趕忙取過來,呈到公案上。
周明啟的臉上不動聲色,那顆心卻是“突突”亂蹦。
他知道,這次的事情麻煩了,因為牽扯到了王相。
再一個麻煩的地方,這個陳文軒剛剛說的這些罪過。
橫行無忌、斷案不明、偏幫誣告,這三個中的一個坐實了,恐怕要殺頭。
於公堂之上宣言自己是王相門生,這事國法辦不得,但是王相辦得。
不用說,這些書生的訴狀,受過高人指點?
只不過他看著訴狀上寫的這些,就覺得越來頭越大,這個王有福這次算是完了。
其實訴狀上寫的很簡單,只給出了一點理由,就是今日公堂之上,王有福沒有判斷出月相的變化。
而作為讀書人來講,這個事是理所應當應該知道的。不知道,那就是才不配位,可查。
這一查,肯定能查出一籮筐的事情來。
而最讓他頭疼的是啥呢?是在訴狀後那密密麻麻的簽名與畫押。附了三張紙,比訴狀的主體內容都要多。
這個事,是真的大發了。
猛然間他抬起頭,盯著陳文軒猛瞅,“本官想起來了,你便是那一人壓國子監的癲狂儒生?”
陳文軒也是一愣,“學生三生有幸,沒想到大人也聽過學生的名號。”
周啟明微微頜首,臉上掛起笑容,“你等安心,本官已受理此案,也會差人一一查明。畢竟你等所訴之事過於重大,需要一些時日。”
“在此期間,你等儘量不要外出。若需當堂對峙,還需要你等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