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才越早,包裝的成本越低,可塑性強,利於公司培訓;從行業特色上分析,娛樂業是年輕人的行業,只有年輕的才是新鮮的奪目的。
比如1997年,傻帽公司擬定了一個戰略——培養一位能代表亞洲的大牌明星。
因為從韓國狀況來看,進軍海外市場還是女孩方面有更多便利條件,所以當時在韓國被千挑萬選出的未來明星就是寶兒。當年她只有11歲,面試時才小學5年級,但她所展現的歌舞,證明她已具備了明星才質。
當時試唱的三四首歌曲都是S。E。S的經典,舞蹈也是當時最時興的hiphop人氣舞步。
她的出色表演讓在場的評論員讚不絕口,在唱片公司的強烈要求下,父母只好同意。而從面試合格時起,寶兒就開始接受了專門的訓練。而最近推出的韓國新星,大多是18、19歲,可想其出道年齡得有多小。
雖然明星低齡化已成為一個成名必要條件,並不是沒有缺點。
由於成名太早,年紀太小,過早地戴上皇冠,雖有這些偶像歌手們為此付出了本應純真的花季和健康成長的環境,這是一筆難以挽回的青春預支。但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有了名利就必然會失去一些東西,這就是這個行業的特點。
第二,嚴格訓練。
這是孩子們成名必須經過的階段。
韓國的任何一個娛樂公司在製造偶像時,不僅要求藝人具備成為偶像的天分,同時還要求藝人接受嚴格的後期訓練,在SM公司更是如此。
拿引起華夏“韓流”的HOT來說,在出首張專輯之前,每天12-16小時的超強度訓練就使張佑赫落下了一跳舞肩膀就痛的毛病,有時大家會累得倒在地板上起不來。
未來迅速走紅的“東方神起”的訓練過程,幾乎是地獄式的,其中的團員細亞更是受訓超過七年才讓他站在幕前。
有時,這五個十六、七歲的小夥子餓著肚子從下午練歌一直練到晚上11點多,當他們認為唱得差不多時就去唱給公司的負責人聽,但是負責人聽後還是不滿意,5個男孩就繼續練,而公司所有相關人員也全都陪著他們。
當初HOT就是每天12小時學舞蹈與唱歌。他們在練習中必須捆著大腿內側跳舞,這是為了讓他們正確地熟記動作。此外,為了積累舞臺經驗,讓他們成為當時歌手劉榮稹(現SM理事)的伴舞。
不僅在歌舞方面公司對他們嚴格訓練,還在語言表達,表情等方面訓練,使他們不論何時何地只要有攝影機拍攝都能從容的說話。他們這樣度過兩年後才於96年在韓國出道,2000年在華夏初次表演,引發“韓流”。
而對於面向亞洲的明星培養方面,除了這些之外還要訓練語言。
第三,大量組合出擊。
組合是經紀公司最喜歡也最擅長製造的娛樂產物。
傻帽公司就成功推出多個組合,如HOT、SES、神話、東方神起、天上智喜,以及經過34年選拔淘汰最新推出的12人組合superjunior。
之所以推出組合,是因為組合能夠攜幾個人的合力滿足“蘿蔔白菜各有所愛”的需求,確保公司投資不全部沉沒。同時成軍後公司可以根據組合中的人氣確定出下一步重點推出的巨星。
所以韓國組合合的快分的也快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
而且當初組成組合是由公司決定統一配置,解散也是公司的決定,很多時候並不是組合成員決定的了的。神話就因為成員去留問題與傻帽公司意見不和才集體跳到GOOD去。這還算好的,當初HOT是胳膊擰不過大腿,被公司強行拆散。
由此可見,組合是韓國娛樂界的一個常用策略,作為市場的試金石。
第四,足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