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那優秀的出身把他寵壞了,目無下塵,態度囂張,敵人不止我一個。」
「可是隻有你,是披著羊皮的狼,只有你,以他的好友姿態出現。」
區永諒別轉面孔。
韶韶敲敲前面的玻璃,「司機,停車讓我下去。」
車子停下來。
韶韶下車。
天在下毛毛雨,她沒有傘,淋濕了頭,漸漸肩膀也濕了。
她已習慣無處遮雨的生活,彼時年少,已懂得無論什麼都靠自己挨過,千萬不要把煩惱帶回家叫母親添一層心事。
她獨自在雨中踱步,到郊外,才到公用電話亭撥電話給鄧志能。
「你在哪裡?」
「我不知道。」
「附近有什麼標誌?」
她抬頭,「歷山大廈。」
「得了,站在那裡,不要動,十分鐘後我來接你。」韶韶離開電話亭。
歷山大廈,原名亞歷山大大廈,小學時,母親叫她乘電車上來,到舊曆山大廈她寫字樓等,她就納罕,問母親:「為什麼一幢房子叫亞歷山大?」
母親答:「因為它的主人叫亞歷山大,或是用來紀念亞歷山大這個人,譬如說,你將來蓋座大廈,便叫韶韶大廈。」
想到這裡,韶韶怔怔地落下淚來。
她只是政府裡一個豆官,怎麼可能擁有自己的商業大廈呢,叫母親失望了,不過最後那十餘年,總算叫母親過了安穩的日子。
母親逛新曆山大廈時,有衣錦榮歸的感覺,最愛到姬仙蒂婀精品店看手錶,韶韶偷偷選過兩塊送給她。
母親把往事隱藏得真好,完全不露出來,收到女兒的禮物,永遠喜孜孜。
這時有一隻手伸過來搭在韶韶肩上,那當然是鄧志能,他撐著把黑色雨傘,勸道:「熟人看見你獨自站在雨中流淚,會以為你中老年失戀,不覺浪漫,但覺折墮。」
韶韶氣結。
「陪你去喝杯熱米酒可好?」
韶韶很能喝,未婚之時,常與友人結伴到日本館子亂吃,服務生在門口看到區小姐,已經吩咐燙米酒,半打半打那樣車輪似送上來。
韶韶問:「出賣朋友,應當判刑的吧?」
鄧志能答:「手段拙劣,有把柄落在人手,當然有牢獄之災。」
「為什麼區永諒可以逍遙法外?」
「他手段高超。」
「他會不會遭到報應?」
鄧志能反問:「你認為他生活快樂嗎?」
韶韶抬起頭,「不,他念念不忘我媽媽,還有,他始終為出賣我父而患得患失。」
「這已是最大報應了。」
「這是不夠的,我要看他千刀萬剮。」韶韶咬牙切齒。
「不,你不是真那麼想。」
韶韶紅著雙目說:「你講得對,我說說而已,我不夠殘暴。」
「不,你恨得不夠,伯母沒有把恨的種子種在你心中,你我都應當感激她,她存心要忘卻舊事,亦不願你背著那種包袱,她成功了。三個月之前,你還不知道世上有區永諒這個人,怎麼恨,都不至於要抽他的筋剝他的皮。」
韶韶一直灌酒。
她想起一位作家講過,酒是人類最好的朋友。
「大嘴,」她說,「萬一有了孩子,怎麼同他交待外公的下落呢?」
「伯母怎麼同你說?」
「爸爸去世了。」
「那我們說,外公去世了。」
「他會相信嗎?」
「他有什麼理由懷疑?」
「是如何去世的呢?」
「孩子不會追究細節,你會不會去查訪外公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