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莎對司機羅伯特道:“我們先去蘭林小鎮。”
“好。”羅伯特看手機導航:“15分鐘左右到達。”
梁襲道:“我們再研究一個資訊,血月只有他上火車的,沒有他回巴斯火車站的。探員調查得知每週1、3、5他上火車,但是探員沒在監控中看見他下火車,說明他回巴斯不是使用火車作為交通工具,也不可能是開車。我想最大的可能是順風車,公司的順風車。這會是一個什麼工作呢?”
羅伯特道:“兩天上一次班不對,應該是星期一上班,返回巴斯,星期二休息。會不會是週一上班,週二下班,是一份全天制的工作。根據勞動法令規定,他每週上班時間不應該超過48小時,除非是有特殊規定的行業。諸如海員,護林員等,他們屬於連續工作,連續休息的職業。”
梁襲道:“蘭林小鎮沒有這樣的職業。”拿出手機查詢蘭林小鎮的資訊。
伊莎也拿自己手機檢視:“沒有。”巴斯是歐洲知名旅遊溫泉小城,但是隻有一千多人的蘭林小鎮沒有任何特色。…梁襲:“公墓,蘭林火車站距離巴斯公墓公園南入口不到一公里。”
“守墓人?”伊莎問。
羅伯特似乎很瞭解這個職業:“準確來說是巡墓人。他的工作是駕乘高爾夫球車在墓地道路上巡邏。包含了拾撿垃圾,制止野外用火,報備道路、路燈、景觀樹損害、監察包括螞蟻在內的各動物……等等工作內容。你們可能不相信,在墓地巡邏有時候不僅能撿到垃圾,還能撿到美女和醉漢,也能撿到醉女和帥哥。”
羅伯特說起了自己年輕時候因為冒犯上司被流放到公墓當巡邏員的事情。上司藉口堂而皇之,稱公墓近期發生多起傷人案件,要加強巡邏,因此派遣羅伯特到公墓公園管理處工作三個月。這三個月羅伯特遇見了很多事,有因為男友去世而悲痛的女生,她在男友墓前喝的伶仃大醉,因是大雪天氣,如果不是羅伯特巡邏發現,她當天就會被凍斃。此外還有因為仇恨砸墓碑的人,羅伯特處理過一起打砸案,丈夫死後,律師根據遺囑將丈夫那部分的財產送給了小狐狸精。遺孀在得知之後非常憤怒,開車帶上大鐵錘到公墓把自己丈夫的墓碑給砸了。
最麻煩的是年輕人,特別是大學俱樂部和社團,他們為了鍛鍊膽量,或者為了誠實考驗,或者為了玩遊戲,經常聚集多人在凌晨到公墓進行各種自制任務。比如恐怖學社,一個專門和恐怖文學打交道的社團,他們最喜歡在凶宅過夜,其次就是到公墓尋找靈感。
羅伯特道:“週一1號在公墓南入口上班,開電瓶車到北入口下班,北入口在巴斯城邊,可以搭乘巴士甚至步行回家。上班時間應該是上午九點到晚上十二點,15個小時本應該是兩個班次,但因為公墓面積大,地處位置比較偏僻,如果由兩個班次來交接,必然要浪費很多通勤時間。”
羅伯特介紹自己曾經巡邏的那片公墓有兩個班次。一個是常年夜班,晚上十二到上午九點,這個班次工作人員大部分時間是留在公園管理員辦公室,處理夜間突發事件。還有一個班次是白班,上午九點到晚上十二點,這個班次上一天班休息一天,週六和週日休息。
羅伯特道:“如果他是巡墓員,那他就是一名市政工作人員。”
梁襲道:“可是你們使用過人臉識別系統,比對過1號,沒有發現1號的資訊。”
伊莎解釋:“市政工作人員資訊不錄入警方檔案庫。實際上警方檔案庫內只有犯罪資訊,只要你沒犯罪,就不能有你的資訊。查詢海關資料庫已經屬於打擦邊球,也算是一種默許的非法行為。”比如你犯罪,你的直系親屬,旁系親屬,甚至是朋友資訊有可能出現在你檔案庫中。但是查詢你沒有犯罪記錄的直系親屬,不僅查不到直系親屬資訊,也查不到你的檔案,必須查你的檔案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