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直呼好傢伙,二次違規減持或一次性減持超過5%,公司索性直接無條件退市,減持的股東被市場禁入十年,這是他看到過的最為嚴厲的懲戒措施。 接著,張啟看向下一條並念道:“針對業績造假、市場欺詐等嚴重違法違規的上市公司,一經查明確認,則該公司無條件進入退市程式,相關責任人被新交所市場禁入終生,即終身不得投資新交所的股票。” 張啟再次於內心直呼好傢伙,這樣的規則要是擱在當下兩市主機板,那不知道有多少上市公司都得清退,又不知道有多少人會被終生市場禁入。 對於那些違法違規的圈錢欺詐上市者,眼下的法律條文,方鴻未必能將之送進去踩縫紉機,但是可以做到把這些人從新交所隔離或發現了及時清理出去,這是沒有任何問題的。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