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幾乎憋紅了臉,最終還是對他說了句,“滾開!”
這一次,他沒有再為難我,而是從我身上爬下去,蹲在沙發上,繼續玩起了遊戲。
我們的相遇有些好笑,但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他的圈子裡都傳出“我是他女朋友”的緋聞。
我覺得很好笑,可是他並沒有想解釋的意思,我也懶得說。反正嘴巴長在人家臉上,我不能干涉別人說什麼。
而且,我發現,和林少偉在一起玩,還挺有意思的。至少,我不用再每天縮在網咖裡,一個人無聊地看動漫。
有一點讓我很意外,那就是暑假整整兩個月,很多次我在他的公寓裡留宿,他也沒有碰我。
後來,我就相信了,他說的那句話,只要女生不同意,他不會亂來。
我一直不答應和林少偉做那種事,是因為我心裡有一個很喜歡的人。雖然,我不敢告訴任何人,但我得和自己承認,我真的很喜歡他。
那個人叫黎澤熙。
就是那個我很恨的黎浩輝的兒子。
他長得很好看,又聰明,又有個性。對人還很好。當然,我曾經一直這麼認為。
直到,他知道他爸要娶我媽後,他就對我不是很友善。但是,我還是喜歡他。
好吧,我承認,是我犯賤!
不過,賤就賤吧。
人生短短數十載,誰沒為個不值得的人耗費過一場奢華的迷戀?簡單地說,我承認我是賤人,既然是賤人,那就別裝得跟聖母一樣,還得立牌坊!
可是,就算所有人都認為我是賤人。我還是喜歡他。誰都阻止不了。誰也救不了我,連我自己都不行。
我會遇到他,也是因為爸媽的聚會。
在我很小的時候,應該是四歲,或者是五歲的時候,我第一次遇到了他。
那天,他陪在他媽媽身邊,安靜地坐著聽大人們聊天。
他是三個家庭中最大的孩子。他的爸爸媽媽就會讓他要照顧我們其他兩個孩子。
噢,還有一個小孩是時光念,另一個我很討厭的女人。
這個女人不像孝琳那樣愛發嗲,可是她總是裝得很安靜,一副很乖巧的樣子,就是為了討大人的喜歡。
可惡的是,黎澤熙好像也很喜歡他。
在爸爸死之前的一次聚會上,我再次看到了他們兩個。
那次聚會是在公園裡,大家一起去野餐。
吃飯的時候,黎澤熙就一直偷偷看著時光念,然後傻傻地笑著。
我盯著時光念看了很久,她就是穿得可愛了一點,長得肉肉的,跟肉糰子似的。搞不懂黎澤熙到底喜歡她什麼。
而且,黎澤熙總是偷偷地走過去,和她獨自待著。
我看到他們一直在說說笑笑的,很生氣。但我卻什麼都做不了。
對。我有我的驕傲。
我希望黎澤熙也能主動靠近我,我才不想和時光念那樣,眼巴巴地貼上去,纏著黎澤熙。
只是,後來我發覺我的方式有點問題。
應該是我沒有表現出了對他的好感,所以他完全沒有注意到我。甚至於,基本不怎麼和我說話。
有一次,我無意中聽到他和他的媽媽在說話。
他的媽媽生病了,一直很弱不禁風,他好像很聽她媽媽的話。
他媽媽韓曉晨問她,“小念和小軒,你比較喜歡誰?”
他毫不猶豫地說,“小念。”
韓曉晨又問他,“為什麼呀?”
他笑得很開心,說,“媽媽不覺得小念很可愛嗎?她的胳膊肉肉的,跟布娃娃一樣,而且她有點害羞,總是喜歡拽著我的衣角,好可愛的!”
韓曉晨也跟著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