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3/5頁)

元素,尤其是香菇,營養價值更高,身體好了,血脈就會通暢,執行於面,當然就會變漂亮了。

所以,他不覺得這是騙人,說著說著連自己都相信這是很有科學依據的,一張嘴麻利爽快,把顧客說得直點頭,買下他的貨。

賣光了幹蘑菇馬上去買肉,賣肉的沒有店面,是推了個車子來賣,架子上用鐵勾掛著幾扇肉,買的人還不少。

庭霜在旁邊等著。

只見一箇中年婦人說要買一斤肉,那肉販一刀下去就是一塊肉,上秤一秤果然不差,然後一手遞肉一手收錢,非常利索。庭霜看得咋舌,感嘆這手功夫,真是熟能生巧,如《賣油翁》中賣油翁所說的:“唯手熟耳。”

一樣看著不起眼的功夫做得熟了,就成了令人驚歎的手藝。

又有一個婆子說要買一斤肉餡做肉丸,三肥七瘦的。那肉販一刀下去一塊瘦肉,再一刀下去一塊肥肉,手中兩把刀如雜耍般,一手的刀用刀刃剁,另一手的刀用刀背,轉眼剁成肉末。

又來一個小媳婦要買肉片,只見那肉販磨了磨刀把肉切成薄片,那肉是軟的,不是現代那種凍得硬硬的,居然被他切成厚薄均勻的薄片。

接著,有人要買排骨,肉販麻利地肋骨一條條切下來,然後一刀刀剁下去,很快把肉排剁成大小合適的一塊。

庭霜正看得入神,只聽耳邊有人叫:“你到底買什麼呀?”

庭霜回過神來,發現顧客只剩自己一個了,那肉販看他只在旁邊看卻不買東西,用懷疑的眼光審視他。

庭霜知他懷疑自己是賊,連忙獻上崇拜,誇他刀功了得,一刀準的功夫更是令人驚歎。千穿萬穿,馬屁不穿,肉販聽到誇獎,挺起胸膛面帶得意。

“但是……”好奇心特強的庭霜趁機求教,“方才你剁肉餡時為什麼一隻刀用刀刃,一隻刀用刀背剁呀?”

肉販給他解釋:“那大嬸買肉是用來做肉丸的,那樣剁可以把肉汁剁出,更加勁道。”

原來是用刀背剁肉充分斬斷肌纖維,增加彈性,更加鮮嫩;電視上見到做肉丸的就是用兩隻鐵棒反覆敲打。

〃原來還有這講究。〃庭霜又恭維他:“您切肉片切得真薄。”

肉販又解釋:“那是街尾黃家小媳婦,她很孝順,常給婆婆買肉,婆婆牙不好胃也不好,只能吃薄肉片,還要橫絲切。”

庭霜登時對他的崇拜又翻倍漲,先是佩服他的手藝,現在佩服他視顧客為上帝的理念,服務得這麼周到,這樣為顧客著想,怪不得他的生意很好,要想生意好,就得這樣。

帶著敬佩再看,覺得肉販相貌堂堂很有男子氣概,看著怪眼熟的,似乎在哪見過。

“你到底要買什麼?”

庭霜總算想起自己幹嘛來了,這肉的價錢是三十文一斤,不算便宜。買一斤還不夠幾個大小夥子塞牙縫,買兩斤就得花掉賣幹菇錢的一半。那幹菇可是一大堆鮮菇烘乾才縮成輕飄飄的一點,只能換一點肉,想想怪肉疼。

一扭頭又看見案子底下堆著豬骨和內臟,心肝腸肚都有。這個也很不錯,可以代替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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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豬大骨怎麼賣?”

“兩文錢你可以全拿走。”

“那我要了。”庭霜把錢掏出來。“麻煩您幫我把骨頭剁開吧。”

如果一下子剁不開,再剁第二下,會有碎骨附著,不小心吃著就不好了。他的技術還做不到這一點。

肉販毫不因為他買的是賤物就有怠慢之意,利落的用斧頭把大骨剁開,脊骨也剁成幾塊,一邊給他打包,一邊問:“你家養狗?”

“哦……哦……”庭霜胡亂應著,看來這骨頭都是拿來餵狗的。聽說吃啥補啥,吃骨頭就會補骨頭,雖然這說法有些牽強,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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