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提供推廣服務,獲得收益。
沒錯,搜尋引擎最重要的收入模式,就是廣告!
搜尋引擎網站本身,就可以是一個企業的廣告推廣營銷平臺。
當然,我所說的廣告,和現在入口網站提供的那種BannerAD(旗幟廣告)不同。
為什麼呢?
因為搜尋引擎不像入口網站那樣,在頁面提供海量內容,讓使用者停留下來。
使用者在進行搜尋的時候,往往在搜尋頁面和結果頁面停留的時間很短。
注意力也集中在搜尋結果上,很少會關注廣告。
同時,這種傳統的Banner廣告展現形式,也會削弱搜尋引擎本身的使用者體驗。”
說到這裡,隋波停了一下。
他看看周楓和王川,問道:“老周,王川,你們覺得對搜尋而言,什麼樣的廣告形式是使用者比較能接受的?”
周楓和王川對視了一眼。
周楓首先道:“把廣告放到搜尋結果裡?……
不行,那樣就直接影響了搜尋結果的準確性。”
王川也想了想,試探著問道:“其實老周說的方向也沒錯。
搜尋結果頁面,是使用者唯一能夠在我們搜尋網站停留的地方,廣告只能放在這兒。
不過我們可能需要在廣告的展現形式上,做一些調整……
是不是可以在不影響使用者搜尋結果的前提下,找一些位置,來專門放廣告。”
隋波讚許的點點頭。
這兩人都很聰明,已經摸到了一些頭緒。
他也不再賣關子了。
起身走到白板前,在之前寫的“搜尋”兩個字旁邊,加了三個字。
“關鍵詞”!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注意到,美國的搜尋引擎公司GoTo,現在有一個關鍵詞競價拍賣的模式。
什麼是關鍵詞競價拍賣?
就是由商家提交一個關鍵詞和相應的推廣創意,GoTo的編輯對其相關性等進行人工稽核,然後,企業的推廣創意就會展示在相應搜尋結果的上方。
同一個搜尋結果的多個推廣創意,則按照企業的報價從高到底排序。
這也就是Pay-Per-Click(PPC,競價排名)。
當然,這種商業模式有兩個弊端:
第一,廣告推廣資訊和搜尋結果混在一起,會非常影響使用者體驗!
第二,競拍排名的方式,有損於公平精神。
不能客觀的體現出,搜尋引擎為使用者提供最有價值服務的宗旨。
很可能會出現,一些優秀的企業並沒有花大錢買廣告,而一些實力和產品不夠優秀的企業反而花大價錢買廣告,從而排名靠前的情況。
即使為了公司自身的盈利和發展,我們需要提供廣告服務……
也必須清楚的認識到,
使用者希望得到的最佳搜尋結果,才是我們作為一家搜尋引擎公司,追求的核心目標!
商業目標,絕對不能影響到搜尋產品的品質本身。”
說到這裡,隋波也有些感慨。
因為他知道,老李回國後,遲早會推出“競價排名”服務。
這勢必會對很多商家產生巨大的吸引力。
只要花錢就能排名靠前,在更高的利潤驅動下,這些商家一定會轉而投向老李的搜尋平臺。
但是,既然重生一世,他總要有點追求吧?!
既然Google可以不靠競價排名,僅僅依靠龐大的資料庫、最佳化的演算法和持續的技術創新,就能夠透過關鍵詞和AdSense平臺,進行精準化營銷。
不僅使用者體驗更好,企業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