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我沒想要他的命,也沒有那個必要,只是想把他用繩子捆住,扔下車就完事了,沒想到他根本就沒害怕。
那個司機抬起右手,用力推了我的胳膊一下,把刀給推開了。
我本來以為他推開刀之後,就會開門下車逃跑,結果他竟然一腳油門把車開走了,而且還用右手抓住我的頭髮,把我腦袋使勁往下按。
我腦袋被他死死的按著,一下子就懵了,於是就拿著刀,對他胡亂捅了兩下。
司機捱了兩刀之後,就把我頭髮鬆開,跟我撕扯了起來,他想要搶我手上的刀,但是他腳下的油門,卻沒有鬆開。
他雙手都離開了方向盤,麵包車開始在路上左右亂晃,我讓他停車,他根本不聽我的,這下我徹底火了,又對著他捅了好幾刀。
我倆在車裡這麼一折騰,麵包車一下子就失控了,直接四輪朝天的翻到了路邊的溝裡。
那個司機對我踹了幾腳,就拉開車門,爬到了車外,然後撒腿就往村子的方向跑去,而且一邊跑一邊大聲喊著救命。
我在麵包車裡折騰了好一會,好不容易才爬了出來,此時那個司機已經跑遠了,眼看就要進村子了。
我那時候再想追他,已經來不及了,他一直在喊救命,村子裡的人肯定能聽到。
所以我一著急,就趕緊向來時候的方向跑,連車上的手提包都沒來的及拿。
雷國民講完這起搶車案的經過之後,有些不甘心的說道:“我根本就不知道司機死了,當時他跑的特別快,而且喊聲也很大,我以為他只是受傷了而已。”
你們因為這件事找到我的時候,我也以為司機只是受傷了,我覺得搶車的罪名,頂多也就判我十多年。
司機如果活著的話,這事我抵賴也沒有用,所以我就承認了搶車的事。
如果我早知道司機死了,我肯定會一口咬定,是因為車費糾紛引起矛盾,失手才殺的人。
直到你們昨天告訴我,那個司機當時就已經死了,我知道這一件事就夠槍斃的了,再抵抗下去,也沒什麼意義了。
負責審訊的警察,聽了雷國民的話之後,非常嚴肅的說道:“自己做過的事情,就要去承擔後果,隱瞞的了一時,還能隱瞞一輩子嗎?”
雷國民釋然的笑了笑,隨後提出了一個請求:“我犯下的所有案子,肯定會毫無保留的全部交代,但能不能讓我知道,你們究竟是怎麼找到我身上的?”
負責審訊的警察,回頭看了一眼,坐在他後面旁聽的,是時任江蘇省公安廳廳長劉暢。
劉警官點了點頭,審訊員得到許可之後,告訴了雷國民後來發生的事。
那個司機叫王華,當年28歲,他下崗之後,家裡東挪西借,給他湊了四萬塊錢,買了那輛計程車。
那輛車是他一家人全部的希望,你要搶他的車,那還不和要他的命一樣。
王華那天跑進村子之後,剛敲開一戶村民家的門,就再也堅持不住,一頭倒在了地上。
那戶村民家裡是兩口子,他出來看到王華之後,就讓他老婆出去喊人,他們當時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左鄰右舍的鄉親們都過去之後,並沒有人認識王華,但是很快就有人發現,在村口不遠處,路邊翻倒的那輛麵包車。
當時村民們還以為是交通事故,於是就報了警,又叫了急救車。
等急救車和警察到達現場的時候,王華早就不行了,不過我們馬上就從他的傷口上判斷,這是一起兇殺案。
我們在麵包車上找到了你的旅行包,雖然裡面那個身份證是假的,但是你從麵包車裡往外爬的時候,在車門上留下了四個血指紋。
你之前講到,在梨花賓館偷吃的那次,被拘留之前,無錫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