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之前我們是這麼想的,”秦暮楚介紹道“由我來擔任主唱,胡朋改做貝斯手,圓圓和子申分別擔任鍵盤手和鼓手。說實話,我們本來只打算召一名吉他手的,但今天看到你們兄弟二人讓我有了一個更加大膽的設想咱們能不能做雙吉他?你們哥倆一個彈主音,一個彈Solo,我想這樣做出來的音樂會顯得張揚許多,大家認為呢?”
子申說道“小楚哥,我的看法和你差不多,現在樂隊有六名成員,雙吉他是肯定的了,但我想你先別那麼著急做主唱,不妨將你們幾個人的嗓音比較一下,看看誰更加適合再做決定。”
“就是的,小楚你的吉他彈奏得十分出色,只做主唱的話未免有些大材小用了。”胡朋也說道。
秦暮楚同意了這個建議,吃完飯後,大家收拾好桌子來到隔壁的排練室。胡朋找來一張國內某說唱金屬樂隊的小樣,放進D機裡,然後大家爭相模仿著金屬式的唱腔。
胡朋的嗓子很顯然更適合唱朋克,他的嗓音雖然沙啞,但略顯蒼白無力,不適合唱這種快節奏的歌。孫曉陽的嗓子雖然洪亮,但他唱歌有一個毛病,那就是一旦唱快了吐字就不是很清晰。最後的焦點聚集到秦暮楚和孫曉剛的身上,他們二人的嗓音難分伯仲,各有各的特色,實在說不好誰更加適合做主唱,經過一番思考之後,秦暮楚說出了他的結論
“我認為還是我來做主唱比較合適,曉剛我沒有看不起你的意思,就在剛才,我的腦子裡冒出這麼一種想法,既然你擅長三絃,咱們為何不在自己的音樂裡融入一些民族音樂的元素呢?在咱們身邊有很多樂隊都在自己的音樂里加入了民樂,有的是馬頭琴,有的是古箏,為何不能是三絃呢?雖然這種中西結合已經不是什麼新鮮玩意兒,但它確是屢試不爽的,反正在我的印象裡,凡是將民族音樂融入到搖滾樂中的樂隊,都有著不錯的口碑,做出來的音樂也別有一番風味。”
見胡朋還有些疑慮,秦暮楚接著說道“我知道你在擔心什麼,雖然做了主唱,但我並不會因此而放棄對吉他的練習,相反地,兩個孫兄弟的加入會對我的彈奏起到促進的作用,或者說會激發我的靈感,保不齊有一天我也能寫出一首曠世名曲來呢!”
“怎麼說著說著又開始吹上了……”胡朋無奈地搖了搖頭“虧哥們兒我還替你的前途擔憂呢!算了不說這個了,今天咱們這個樂隊的建制就算齊備了,咱們給抓緊時間磨合,抓緊時間做出一批拿的出手的作品來。可咱們目前還有很多問題,首先,孫氏兄弟的家離這裡很遠,來來回回的肯定很不方便;其次,咱們平時還要出去賣盤來維持生計,不可能把精力都放在排練上面。而最重要的,是咱們一般出去賣盤的時間都在週末,因為大多數酒吧的演出都是在週末進行的,而這樣問題就出來了,圓圓平時要上學,只有週末才能抽出時間參加排練,這也就意味著,咱們在一起參加排練的機會會少之又少,又如何保證排練的質量呢?”
“你這個問題我不是沒有考慮過,其實這些問題很好解決,首先,”秦暮楚面向孫氏兄弟“你們哥倆能不能說服家裡搬出來住?搬到無名村來,這樣的話咱們在一起的時間就會多出許多;其次,圓圓的學業不能耽誤,所以你平時就不要來了,為了玩音樂兒耽誤了考大學就得不償失了……”
秦暮楚的話還沒說完,顧圓圓就撅著小嘴說道“不,我不想考什麼大學,只想和你們一起做音樂,這才是我喜歡的事情。”
秦暮楚勸道“你不要耍小性子,玩搖滾樂沒有什麼不對,但不要因此而荒廢了學業,不要學我和子申,我們是迫不得已才會如此而為之,你和我們不一樣,有大好的前途在等待著你,說到底,你加入樂隊只不過是為了能和子申在一起,只是覺得搖滾樂新鮮、好玩,而不像我們,別人我不敢說,至少我會把搖滾樂當作一輩子的事業來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