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說,這種花有個很好聽的俗名,叫做「滴血的心」。呵,人們為愛情付出的代價……
玫瑰產下一個女嬰,與她同月同日生。
因夫家的人把她照顧得很好,所以我們並沒有再趕到紐約去。
時間過得飛快,四周圍的人已經忘記玫瑰,玫瑰的地位已被方協文太太取替。畢業後,玫瑰另外選了一門功課,繼續做其終身學生。方氏則在一間銀行中工作,從底層做起,賺著半死不活的月薪。
我因憎恨玫瑰那麼甘於失敗,故此對她不聞不問,生活得很自在。
等到玫瑰通知我們要來歸家的時候,我撥撥手指,她已經有六七年沒回過香港了。
更生說我毫不緊張,這麼多日子沒見過玫瑰,居然不掛心。
我半瞌著眼說:「太平盛世,緊張什麼,你走著瞧,遲早要戒嚴備戰的,屆時再大哥出馬未遲。」
更生說她從未見過希望妹妹鬧事的大哥。
我把手抱在胸前說:「現在你見到了。」
玫瑰帶著丈夫女兒回孃家,媽媽一早就興奮地準備接飛機。我跟在她身後,一早到候機室等候。但等到玫瑰出來,我還坐在那裡,因為我沒有把她認出來。
我沒有把玫瑰認出來。
她把女兒抱在手中,背上背著一隻大大的旅行袋,頭髮用一條橡筋束住,身上穿一套獵裝,臉上的化妝有點油。毫無疑問,在別人的眼中,她仍然是一個漂亮的少婦,但玫瑰!玫瑰以前擁有的美麗,是令人窒息的,這……
我呆呆地看牢她。
她飛身過來,「大哥,大哥來看你的外甥女兒。」
我早已傷心欲絕,完全說不出話來,她是玫瑰?
「大哥,你怎麼了?」她把一個粉妝玉琢的娃娃送到我面前。
我從來沒有見過那麼好看的嬰兒,雪白粉嫩,左眼下也有一顆藍痣,薄薄的小嘴是透明的。她伸出兩隻胖胖的小手臂,向我笑,示意要我抱。
我像著魔似的,雙手不聽控制,將她抱了過來,擁在懷中。
借屍還魂,玫瑰的重生。
這孩子一點都不像那愣小子,我看仔細她,心中害怕,這不就是玫瑰本人嗎?我清楚記得那日放學,跟父親到醫院去探母親,護士抱出來的娃娃,就是這個樣子的。二十五年之後,我懷中又抱著個一模一樣的寶寶,我困惑了,這就是生命最大的奧妙?
玫瑰詫異,「大哥怎麼了?」
更生大力拍著我的肩膀,「他有點糊塗,是這樣的!他不明白怎麼一下子就老了,快有人叫他舅舅了,男人也很怕老的,你知道。」
我白更生一眼。
我始終沒有把嬰兒讓給其他的人抱,我把她緊緊擁著,如珠如寶,母親想抱也不行,害得老媽大罵我賊腔。
那嬰兒嘴中不住咿咿地與我說話,我每隔三分鐘應她一聲「啊」,她便笑,完全聽得懂的樣子。雖然才數個月大,頭髮已經又長又烏,打著一隻蝴蝶結,我忍不住用自己的臉去貼她的臉。
更生微笑著搖頭。
當夜,我們一家人大團聚,吃飯。
玫瑰把孩子交給傭人,與丈夫出席。
她穿很普通的一套衣服,戴著假金耳環,頭髮放下來了,非常油膩,不是很胖,但是脂肪足夠,把她臉上所有具靈氣的輪廓填滿。
良久我都不知道應該與她說什麼話才好。
然後我聽見我自己虛偽地說:「怎麼樣?婚姻生活還好嗎?」
玫瑰低聲說:「很多人認為婚姻是一種逃避,結了婚就可以休息,事實上婚後戰爭才剛開始,夫妻之間也是一種非常虛偽的一項關係——」
我截斷她,「然而你不會有這種煩惱,你與方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