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一條章程就寫明瞭,榮軍公司的股東為榮譽一師現有官兵,並且唯一不可更改,完全擁有。
股份可以繼承,但不可買賣,當然,繼承是有條件的,否則股份會收回公司,重新分配。
這就杜絕了任何個人或者組織染指榮軍公司的股份。
當然也留餘地,對公司章程的修改,尤其是第一條的修改,必須得到榮譽一師全體官兵超過三分之二的同意才行。
現有的戰地服務團全部併入榮軍公司。
確定成立榮軍公司,這是第一步,下一步就是要找一個人來擔任榮軍公司的總經理。
這個總經理職權是相當大的,一旦出任,必定是最可靠信任的人。
經過討論決定,總經理任命必須由榮軍公司董事會任命,董事會的目的就是任命和監督榮軍公司的經營和重大決策。
董事會設主席一人,常務或者執行董事一人,以及獨立董事五個人。
主席有一票否決權,其他常務或者獨立董事各有一票。
董事會成員不兼任榮軍公司內任何職務,一旦擔任董事,直系親屬也要退出榮軍公司,可另行安排工作等等。
總之制定了許多限制規定,目的就是不讓董事有干擾榮軍公司經營或者中飽私囊的情況出現。
對董事會主席也有限制,就算他有一票否決權,那也只能生效一年,一個提案被否決後,只有一年時間,超過時間,再投票透過的話,一票否決權失效等等。
冷鋒設計這麼複雜的規章制度,就是為了最大限度的用制度保證榮軍公司能夠運轉的更長久。
第一屆榮軍公司董事會就這樣低調成立了。
董事會主席:冷鋒,這個是無可厚非,也無人能夠替代。
執行董事:謝季元,冷鋒推薦的,公正無私,他在這個位置上也能讓人信服。
五名獨立董事:廖森、伍新華、羅雨豐、雎友霖以及巫小云。
秘書長:郭衛權
榮軍公司第一任總經理:沈志明(兼),這是權宜之計,現在沒有合適的人選,等找到之後,再另行任免。
至於公司下面如何架構,這就是沈志明的事情了,榮譽一師的所有經營活動將全部交給榮軍公司進行。
包括後勤採購保障在內。
榮軍公司是一個相對獨立的個體,他接受的是榮軍公司董事會的領導,但有獨立的經營權,只要不犯法的正常經營活動,它都可以獨立完成,只接受董事會的監督。
冷鋒這麼設計主要是為了不讓榮譽一師對榮軍公司的經營產生直接的影響,要按照商業的規矩和法律辦事,而不是,仗著背後有強大的武力,就任意強取豪奪。
那樣榮軍公司及時能發展起來,也走不遠。
榮軍公司草創,一口也吃不成一個胖子,只能一步一步的走,相關的機構以及人才選配,都需要時間。
冷鋒給沈志明的時間是三個月,三個月內把榮軍公司先搭起來了。
事實上,三個月時間根本不夠,半年都未必能把這麼一個公司搭建起來,它的起點太高了,如此高層的設計,要將它一點一點的填充起來,談何容易?
現在也只能寫在紙面上的一串字元而已,要把這些字元變成實實在在的東西,不容易。
不管怎麼說,榮軍公司一旦建立,前景是廣闊的,沈志明也很期待它正式的對外宣佈成立的一天。
榮軍公司也需要合作伙伴,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必須尋找跟多有能力的人跟著一起幹。
參股榮軍公司那是不可能的,但是榮軍公司可以有下屬子公司,這些子公司是允許與人合作並且參股的。
冷鋒給沈志明的許可權還是非常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