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約為4400。共計就是5840多。
這收購價是否合理,他真吃不準。於是擰著眉頭,佯裝不快道:“徐老闆,你這價錢給得也太低了,再加點唄。”
徐老闆翻了個白眼,說:“整個高廟鎮,我福寧山貨莊的收購價是最公道的,不信的話,你去別的店鋪打聽打聽。”
“那行,我們再去別的店鋪問問。”
在鎮上轉悠一圈,光顧了所有的山貨店,三人再次來到福寧山貨莊。
徐老闆坐在店裡,翹著二郎腿喝茶,一臉“我就知道你們會回來”的表情。
啥也不說了,人家的收購價確實最公道。
麻溜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賣狼皮和熊膽所得的銀兩,狗剩跟石頭要求分成三份,三人平分。
李少華死活不肯要,威脅他倆說,如果非要這麼幹,兄弟都沒得做。
狗剩跟石頭拗不過他,只得作罷。
正欲離開時,李少華無意中發現,店裡居然售賣弓箭,獵人最常用的那種狩獵弓箭。
喲,這可是好東西!他毫不猶豫,立馬買下3張弓,100支箭。
回村路上。
懷揣銀兩,狗剩和石頭的臉都快笑爛了。
“我給你倆安排了兩條路,任選。”李少華正色道。
狗剩和石頭立馬作洗耳恭聽狀。
“第一條路,你倆繼續幫我拉魚、賣魚,每天50文錢。第二條路,跟著我學本事,但是分文沒有。待你倆本事學得差不多了,我再養幾條獵狗,你倆跟我一塊進山打獵,每天100文錢。”
“少華,我選第二條。”石頭毫不猶豫道。
“我也是。”狗剩咧著嘴笑:“成天拉魚、賣魚,也沒啥意思,悶得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