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這麼流氓的名字?”
李少華嘻嘻一笑:“可能我記錯了,無所謂了,叫啥都行。名字嘛,無非就是個代號。你別打岔,這故事很精彩的。”
“噢,你繼續。”
鬼頭正雄很狡猾,為了活命,他化裝成當地的阿留申人。
划著一條小船,逃出基斯卡島。
原本,他想逃回膏藥國。
在大海里轉悠了幾天,迷失了方向,來到阿拉斯加。
這時候,小船壞了,沒法再用。
他只好鑽進深山,藏了起來。
之後,他就跟魯濱遜一樣,長年搞野外生存,每天狩獵捕魚。
那時候,阿拉斯加的人很少。
除了印第安人,就是因紐特人。
鬼頭正雄呢,只會說膏藥國語言。
沒法混入印第安人,或者因紐特人中。
雖然他跟這兩種人長得很像,都是亞洲人種,但一說話就會暴露。
程沐希忍不住打斷道:“他可以不說話,裝啞巴。”
李少華在她的美臀上拍了一巴掌,笑道:“他跟你一樣,話多,裝不了啞巴。”
程沐希做了個鬼臉說:“華哥,你繼續講,這故事怪有意思的。”
但是天氣越來越冷,他根本扛不住。
某天夜裡,他凍得實在受不了,於是到處瞎轉悠。
發現一個山洞,他直接鑽了進去。
進洞之後,嚇了一跳。
我草,這是狼窩,裡邊全是綠幽幽的狼眼睛。
這可咋辦?
離開山洞,肯定會在外邊凍死。
留在山洞,會被狼吃掉。
橫豎都是個死,他壯著膽子留了下來。
出人意料的是,狼群非常安靜,沒有對他發起攻擊。
他躺在狼群中間,心裡害怕得要死。
旁邊的狼挪動著身體,圍住了他。
他小心翼翼,抱著狼取暖,身體越來越熱乎。
很快,睡了過去。
此後,他成了狼群中的特殊一員。
白天,狼群出去打獵。
他留在山洞,照顧小狼。
狼群帶回來的獵物,也分享給他。
有時候,他也外出狩獵捕魚。
到手的獵物,帶回狼窩,集體分享。
時間一長,鬼頭正雄學會了狼的語言。
他用人類的智慧和技能,幫助狼群狩獵,應對各種挑戰。
到後來,他成了狼群的首領,也就是狼王。
狼群在他的帶領下,狩獵效率越來越高。
在印第安人和因紐特人口中,他是神秘莫測的狼人。
上世紀80年代,一支探險隊來到阿拉斯加。
從印第安人口中,得知狼人的存在。
探險隊非常感興趣,想方設法地找他。
歷經千辛萬苦,終於在一個山谷中,找到這位傳說中的狼人。
起初,鬼頭正雄對探險隊的到來,充滿警惕與敵意。
但這時,他對家鄉的思念越來越強烈。
考慮再三,他向探險隊表明自己的身份。
對他的經歷,探險隊員感到非常驚訝和敬佩。
他們決定,幫助鬼頭正雄回到膏藥國。
在探險隊的幫助下,鬼頭正雄終於踏上回家的路。
帶著對狼群的不捨,他離開生活了近30年的北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