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從傳統封建下蛻變出來的問題叢生的病態社會。
長期的高壓控制,人民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服從命令,控制一旦拿開,人民就會開始抗爭,幾乎全是情緒性的發洩,社會上充滿了怨恨的“毒話”。根本解決之道,必須從問題的癥結所在著手,如果畏懼真相,不敢探討病源,徹底醫治,而只是一味呼喊“仁愛寬恕”“過去的已經過去”,只會使災難擴大。
問:部分人士認為我們的社會太過於開放,對此您有何看法?
柏楊:這句話是胡扯!“開放”永遠沒有太過。只有“有”和“沒有”的區別。好比人類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空氣,人人都有權利充分享用,不會有太過的問題。
我認為應更正為:開放是否超越了法律所賦予的極限?目前我們的社會需要的是法律、規則、道德勇氣、公道和正義感,就是因為缺少這些動力,使得社會呈現混亂,但我們不必怪罪“開放”,怪罪“自由”,只要建立起法律秩序,一切都會步上正軌。
怎麼看法律(2)
問:一般民眾對於戒嚴令的實施並未感覺有所不便,但仍有少部分人士持反對立場,對此您有何看法?
柏楊:大多數民眾(包括我在內)不瞭解自己應享有的權利,所以也不知道戒嚴令的實施,到底剝奪了自己什麼?
舉例而言,在戒嚴期間,一切犯罪案件均屬軍法審判(後來才限於叛亂及盜賣軍油),並且禁止憲法所賦予人民的###、結社、罷工的自由。然而,最嚴重的是臺灣的戒嚴令實施長達四十年之久,在這一點上,國民黨可謂創下世界紀錄,應該賣給金氏(吉尼斯)年鑑。
問:您對於戒嚴期間所謂“###”有何看法?
柏楊:以政治理念而被囚禁的人,不管扣到頭上的是什麼罪名,都是###。###和刑事犯最大的差別在於前者是為了別人的利益,或是為了其所信仰的政治理想;後者則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國民黨叛亂罪的刑罰,最輕的是七年有期徒刑,最重的是死刑或無期徒刑。但是如果被認定加入了叛亂組織且有叛亂的行為,卻是唯一死刑。例如,某人五歲時參加過共產黨兒童團,今年他八十八歲,說了一句批評蔣家的話,就是唯一死刑。然而最使人震撼的,卻是有些人在服刑期滿釋放後,依然被軟禁。軟禁比判刑更可怕,判刑總有一個期限,連無期徒刑也有可能減刑、大赦,而軟禁卻不知道自己是否能活著離開牢獄,因為他沒有判刑,所以“減刑”、“大赦”都輪不到他,這是國民黨蔣中正、蔣經國父子最大的罪行之一。
問:解嚴之後,臺灣社會上出現許多“街頭抗議”事件,對此您有何看法?
柏楊:目前的街頭抗議雖然容易發生衝突,但我們並不需要憂心忡忡,應用平常的眼光看待,與西方國家幾百年的示威遊行歷史相較,臺灣的民主政治現在只不過剛剛萌芽,就好像一個剛要學走路的小孩,重心不穩時,總會跌倒,因而對於衝突事件的發生,實不足為奇。等到人民的法治水準達到某個程度,暴力行為就難獲得支援。
西方國家的抗議方式,通常是手中高舉著牌子,把自己不滿的理由適度表示出來,讓別人知道自己的痛苦,而不是要製造別人的痛苦,如此才能得到大多數人民的同情。至於西方國家的政府對於抗議事件,並非全部接受,他們會先請學者專家來評估衡量整體事件,如果認為要求不合理,政府不會屈服。
問:解嚴後報禁隨之解除,對於執筆者有些什麼影響?
柏楊:戒嚴期間,每個人(包括編輯、記者、作家)心裡,都有一個小型警備司令部(我們稱之為“小警總”),都非常小心翼翼地保持自己的警覺,自我設限於一定的文字範疇。但往往事與願違,常有意外情況發生,碰上地雷。譬如,撿字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