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口,這是一家狗肉店,破舊的店面以及門口一個黑漆漆的大鍋,令這個地方增加一絲野xìng與鄉土氣息。
“在這裡吃?”安雨涵走下車,輕皺眉頭問道。
牛皓凌和pitt也走下來,pitt掩嘴嬌聲道:“哎喲,這哪裡是人吃飯的地方?咱們還是去縣城吧。”
牛皓凌懶洋洋的說道:“縣城距離此地還有五十多公里,如果你喜歡因為吃飯而一天顛簸好幾次的話,我倒是無所謂。”
pitt仔細想了一會,似乎也覺得為了吃飯而經歷這種翻江倒海的旅程很不划算,不由掐著蘭花指說道:“算了,算了,就在這兒吃吧。”
安雨涵板著臉說道:“我不在這裡吃。”
“嫌髒??”牛皓凌掃了安雨涵一眼,邁步朝著狗肉店走去。
安雨涵快行幾步,一把扯住牛皓凌的衣襟,蹙眉道:“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我不吃狗肉。”
“你的朋友圈子真廣。”牛皓凌的語氣依舊有些散漫,他輕嘆道:“誰告訴你狗肉店只有狗肉的?”
牛皓凌心裡對狗沒啥感覺,他小時候被狗追咬慣了,在他眼裡,所有動物都是平等的,雞鴨豬狗都沒有本質的區別,真要非說有區別,那也是人類強自給它們貼的標籤。
此行只有他們三個人,pitt充分發揮出經紀人的特sè,快步走進狗肉店,嬌聲喝道:“老闆哪?老闆哪?”
現在正值中午,狗肉店內還有三桌杯觥交錯的客人,這些人看到衣著另類的pitt,眼裡都浮現出一抹嘲笑。在魯鎮,沒有男人會打扮的如此時髦如此‘花枝招展’。
“想吃點什麼?”老闆是一名三十多歲的壯實漢子,他將油膩的毛巾朝著肩膀上一搭,咧嘴笑道:“先坐吧。”
pitt瞪大眼睛,指著油膩了許多年而無法擦乾淨的桌子,喃喃道:“在這裡坐?”
“哈哈,不在這裡坐難道還給你準備雅間不成?你這個小兔子還真是講究,有錢就去縣城裡的大飯店,跑到我們魯鎮來裝什麼有錢佬呀。”最靠裡的一桌客人哈哈大笑起來。
“你!你才是兔子!”pitt像是被人踩了尾巴般大聲喊道。
壯實漢子苦笑道:“你別在意,我們這的人就是心直口快,魯鎮是小地方,確實沒有什麼大飯店,還請你見諒則個。”
pitt鼻子裡哼了一聲,從包裡取出一塊手帕,裡裡外外,上上下下,仔仔細細的把桌椅擦拭了一遍。
過了一會,鎖好車的牛皓凌帶著安雨涵走進了店裡,以安雨涵的樣貌,再加上她身上那種與生俱來的獨特氣質和jīng心裝扮的時尚穿著,頓時吸引了全店人的目光,這些鄉下漢子哪裡看過如此水靈的姑娘,頓時間一個個都看傻了眼。
正如牛皓凌所說,沒有一個人能夠認出安雨涵來。
魯鎮四面環山,只有一條水泥路通向外面的世界,因為貧窮與落後,鎮上年輕的一代都已經走的差不多了,可以說,魯鎮就是一個失去了生氣的偏僻小鎮,鎮上的人數十年如一rì,渾渾噩噩的過著,所以牛皓凌從小的夢想,就是有朝一rì可以將牛家村的人全都帶出去,遠離這個早已生機全無的鎮子。
“十三?”壯實漢子揉揉眼睛,有點不敢相信的問道。
牛皓凌哈哈笑道:“振華,買賣越幹越大了啊。”
附近一桌客人也有人認出了牛皓凌,禁不住打趣道:“哎呀,十三,你行啊,出去幾年帶回這麼一個水靈的媳婦。”
牛皓凌得意的大笑道:“改天請你們喝喜酒。”
“一定一定!”幾名客人全都喜笑顏開,魯鎮並不大,附近只有幾個村子,以牛皓凌不安分的xìng格,早已使他的大名弄得人盡皆知,所有人都知道牛家村有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