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帶著弟弟出去玩兒,回來的時候就只剩下了爸爸。”(未完待續。)
第兩百二十章程涵的震撼
張君永遠都記得那一天,爸爸是哭著回家的,慌慌張張的樣子,將還是小學生的張君嚇到了。她躲在一旁,看著哭成淚人的爸爸,以及他一句一句的說著:“瑤瑤!兒子丟了!兒子丟了啊!我怎麼那麼蠢啊?他想要吃糖葫蘆,我咋就沒跟他買呢?我咋就沒有讓他走在我前面呢?瑤瑤,瑤瑤!我對不起你,我也對不起兒子啊!兒子,兒子,兒子啊!你在哪裡呀?”
一個大男人悲悽的哭泣,很是讓人受不了的。
張君的媽媽因為受不了這個打擊,一下子病倒了,再度清醒過來的時候就已經開始有了一點兒,精神病的苗頭了。
也就是從那天開始,弟弟的照片,張君就再也沒有見過了,她現在幾乎都快忘記弟弟長得是什麼樣子了。
看得出來,張君很懷念以前的生活。
黎姜沒有想到也非常慶幸的事情是張君的弟弟並不是真的就那麼死了,而是被人販子給拐走了,那麼最起碼可以說明張君的這個弟弟,有可能還活在人世上的。
而張君爸爸的離家出走是不是也可以理解為,因為忍受不了自責,才會離家出走的呢?再往好一點的方向去想的話,又或者張君的爸爸是不是因為孩子是在自己手裡弄丟的。而獨自一個人去尋找了呢?只不過孩子還沒有找到,他自覺沒有臉回來?更有甚者,會不會是在尋找的路上,遇到了不測?
黎姜越想越激動,這些想象如果能成立的話,那麼張君是不是可能生活得更幸福了?她決定要幫張軍找到他的爸爸。最起碼,黎姜希望張爸爸能親口告訴張君,他沒有不要她和張媽媽!
其實,要談起找這樣被拐賣的孩子,真的是如同在大海撈針。在我國,因為沒有一個健全的報警機制,孩子在走丟後,幾乎就就很難再找回來。
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不說,就算是有錢的人家,孩子在長大後也會變模樣,有的甚至變得和小時候完全不一樣。
更有甚者,會有些拐賣者將孩子帶到有名的乞丐村,人販子殘忍的將孩子的腿或者是胳膊活生生的打斷,也不讓治療,然後讓孩子們拖著這種破布般恐怖的身軀,去乞討,而他們,則是坐享其成。
這在我國並不少見,幾乎每個大城市都有這樣的例子。
隨著最近網路的盛行,以及對兒童乞丐的宣傳,相信大家都見過這樣的一個流行語:“見到兒童乞丐的時候,不要給他錢,要將孩子拍下來上傳到網上,也許您的這個舉動就是救了一個被拐賣的孩子!”
但是黎姜卻知道這樣的方式並不能保證在救助孩子之前,能讓孩子得到一個安全的保障。因為這些孩子們每天都是有任務的,如果孩子不能完成任務,回家不僅沒有飯吃,還有更多的責打,將在他們所謂的家裡等著他們。
黎姜之所以能知道這些,只因為,她在一家專業幫寶寶回家的網站裡做義工,有位好心人冒險臥底得到的訊息,比我們常見的想象的要殘酷得多。
現在很多人都盲目的相信所謂的幫助,但實際上卻是給孩子造成了另外的一種傷害。
想到這裡,黎姜的心裡又開始沉重了起來,孩子被拐賣走不外乎有幾種結局:第一,被賣到其他的家庭,改名換姓,這是最好的結局。第二,被賣到這種乞丐村,或者是丐幫這種結局很慘,孩子會遭受到很大的痛苦。第三,被人販子賣給某些人體器官黑市,將內臟和有用的器官掏空後棄屍,這種結局更慘,孩子在臨死之前都是忍受著各種痛苦的。
張君其實也想過要去尋找弟弟,但是她那個時候本來就是一個小孩子,還要照顧媽媽,根本就沒有時間和精力去尋找。
更何況這些需要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