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我沒學過法!” “剛通,真有這條法!” 學法的是這,必須終身學習、終身上課。 不提法律條文的變,平時什麼最高法解釋、最新的人身損害賠償等各種新,這些都要留意。 對,還學會看審計報,做一些會計的活。 當,李長晝已經不做律師,他改行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