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久,劉瑾桀桀怪笑起來。
“‘只誅戴銑,餘者可留’,好你個人老成精的焦芳,真以為雜家糊塗了不成?那戴銑是江西人,你素來便不喜江西人,殺一個少一個,借雜家之手除之,你更樂見其成吧?”
笑聲漸歇,劉瑾擰著眉,手指無意識地在桌案上輕輕敲擊著。
思索許久,劉瑾點點頭:“若要嚇唬猴子,殺一隻雞便足夠了,殺太多反而壞事,焦芳之言不是沒有道理……”
主意打定,劉瑾揚聲喝道:“來人。”
一名小宦官恭謹出現在門口。
“傳雜家的令給西廠,南京押解來的二十一名犯官全部廷杖三十……”頓了頓,劉瑾若有深意道:“叫個可信的人去給雜家監刑,誰死誰活,給雜家長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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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晚上還有一章,估計很晚了。。。
第二百七十二章 杖斃戴銑
第二百七十二章杖斃戴銑
大人物的一張字條,決定了二十一個人的生死,有人生,有人死。
戴銑等二十一名官員入京後,囚車直接去了西城靈濟宮道觀前,那裡便是西廠的總部,成化年間權閹汪直開西廠時便將這裡定為西廠的總署衙門,數十年後劉瑾復開西廠,總署衙門仍舊定在這裡。
奸臣與忠臣最大的區別在於,奸臣無論做什麼事情都藏頭縮尾,無法堂堂正正,不敢將自己暴露在陽光底下,因為這種人的心理跟老鼠一樣見不得光,做出的事情更見不得光。
顯然劉瑾不是好人,幹出的事情也不是好事,自戴銑等人入城開始,便直接將他們押到西廠大堂內,既無審判過程,也沒有公示其罪,從頭到尾透著一股子心虛的味道。
按規矩,大臣受廷杖一般是在午門或者大獄,行刑前公佈朝堂,昭示其罪,最後合衣而刑,行刑時也是很溫和的,不必扒衣脫褲,甚至還會在大臣的屁股上蓋一塊厚厚的棉布,即“厚綿底衣,重毰迭帊,示辱而已”。總之,廷杖的重點不是要把大臣打得多麼慘,而是借這種刑罰向天下宣示大明皇帝對冒犯他的官員的態度,大概意思便是,你敢得罪我,我就當眾打你屁股羞辱你。
多麼天真純潔如孩童鬧氣般的刑罰啊,然而或許劉公公實在太過急公好義,掌了司禮監之權後,傳了百餘年的廷杖規矩便別出心裁地稍微修改了一下。
修改得不多,一點點而已。
首先,打屁股就要打得專業點,穿著褲子如何稱得上專業?必須扒掉,當然,墊在屁股上的厚棉布肯定取消了,打屁股嘛,不疼打起來還有什麼意思?
其次,受廷杖大臣的生死不再只決於皇帝了,同樣的兩根水火棍,端看拿在什麼人手裡,一棍子下去,讓你筋斷骨折還是微微的皮肉之痛,決定權已落在監刑的太監手上,眾所周知的太監腳尖八字內開還是外開,便是一個很明顯的訊號。
廷杖的規矩只改了這兩條,可大明自劉瑾以後,死在廷杖下的大臣們卻越來越多,它已不是一種帶羞辱式的薄懲,而是一種真正能要人命,絲毫不遜於上法場的刑罰。
劉公公很有創新精神,可惜沒用在正道上。
當然,也不排除劉瑾改廷杖規矩是為了堂而皇之觀賞大臣們的屁股,畢竟……太監這個群體,總不乏極度變態者,比起某些食小孩腦髓妄圖枯木再發新枝的變態太監,觀賞大臣之菊的愛好簡直稱得上雅趣了。
西廠大堂內陰風陣陣,戴銑等二十一名官員已下了囚車,仍舊戴著重鐐,被番子們強行按著跪在大堂中央。
戴銑等人不停地掙扎喝罵,臉頰已被番子們扇得高高腫起,他們仍舊沒有屈服,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