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人的日常生活。
如果他們安分守己,那就一切都好,安然無事。
而且這條大壩對於兩名百姓來說,還能給他們提供保護作用,而且麥柯也正是這樣說的,有了這道大壩,他們就不用擔心從西方而來的侵略,一切侵略者都會被消滅在大壩以西。
其實,這也是麥柯對他們徵收賦稅的主要依據。
大壩既然給他們提供了安全保障,拿出一部分收入,承擔修建、維修、守護人員的費用,那是不是天經地義?
其實,麥柯根本不用他們的錢,而且那點錢根本不夠用,別的不說,修造大壩的錢,把他們所有的人都宰了賣肉,也不足千分之一。
不過,人無壓力輕飄飄,尤其是這些人絕不能讓他們活的太舒服了。
那樣,很可能閒著沒事就會惹事生非。
所以,麥柯也沒有太狠,就是他們的毛收入的百分之二十。
注意,這是毛收入,而不是如同現代稅法那種只針對淨收入的所得稅。
其實性質上來說,也是所得稅,只不過計算稅收的基數相當於銷售稅。
而這個百分之二十,相當於分成,駐守大壩的機構得百分之十,當地的那些官方管理機構,得到另外一個百分之十。
而地方這個機構,其中的一個職責,就是收繳這些稅收。
他們的積極性是不容置疑的,因為少收一塊錢,他們的收入就短少五角。
而要想收到足額稅收,他們就要監督兩件事,
一個就是他們的人口基數。
只有有了人才能創造稅收的來源,如果人都跑了,他們還收個毛。
在一個就是監督收入,
如果讓他們把收入都隱藏起來,他們也沒得收,只好去喝西北風活著。
知道喝鳳活不了,那些管理人員就對收入監督得非常緊。
這樣一來,那些矛盾衝突,就讓那些管理人員和民眾成為他們每天的日常,麥柯的駐守大壩機構只是坐收漁翁之利。
名義上是保護他們,實際上麥柯給了他們兩大任務。
第一個就是監督。
大壩上每隔二百五十米,就有一座綜合塔樓,底下一層是供人居住的,中間一層是那些駐守人員辦公的,最高一層是觀察哨所,專門監視島上居民的行動。
最上面一層是燈塔,強度燈光照亮下面的海域,還有附近的陸地。
也就是說,哪怕是黑夜,那些妄圖搗亂的人也無所遁形。
不過,這些都是按部就班的安排。
一旦島上有事,這些駐守大壩部隊,分分秒秒就可以衝到島上,快速平亂。
東側大壩和本島有五十座大橋連線,這些可以作為正常的生活和商業活動用。
比如從島上的南方到北方去,一路都是荒山野嶺,滿地荊棘,不是沒法通行,就是需要曠日持久的趕路。
而從出發地開始透過大橋走到大壩上,再從大壩透過大橋走到目的地,就很簡單了。
而且這是麥柯提供給那些安分守己島民的一個福利。
也就是說,凡是信得過的島民,都給他們發一個良民證;凡是有良民證的人都可以自由使用這些大橋和大壩開展他們安分守己的任何行動,既經濟又方便。
而那些有不良記錄的人群,就沒有良民證,所以他們不能自由上橋,更不能在大壩上行走。
當然也不是絕對不讓他們使用,而是經過批准以後也可以通融。
不過通融的靈活劑,就要花錢了。
這個費用當然不菲,因為他們既然不是良民,在橋上壩上的一舉一動都要收到監督,否則他們搞什麼破壞怎麼辦?
這些監督費用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