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他開脫,說以後有的是機會和時間。他母親聽了直說她懂事。
她懂事?他如何不明白呢,她那是不願意和他一起出去。
這麼一來,他還真是必須去度這個“蜜月”了。
他正好要去法國公幹,她尚在假期,橫豎也沒事,他就提議她一起了。
他後來想了想,跟她說,不如先去英國一趟吧。當年讀書的時候,很多同學朋友都在那邊,結婚了,得去亮個相。他要帶她去巴黎,她倒是沒什麼特別的表示,但聽說順便去趟英國,眼裡倒是一亮——她這個反應讓他稍稍意外,總不至於說,她是更高興混進他的那個朋友圈子吧?他知道不是的。婚宴上她對著他一班發小兒的緊張勁兒,他可是都看在眼裡的,那會兒,她可是連落跑的心思都有了吧?他想到,忍不住要笑——誰領頭灌她酒的,日後,他都要討回來。
往倫敦去的飛機上,她在他鄰座。
還是新婚,她穿的那個喜興呀。上身是件紅色的小包肩對襟盤扣綢衫,下身是條窄窄的牛仔褲,把她優美的腿型都修飾了出來,這倒罷了,腳上那雙紅色的繡花鞋好看的緊……圓頭、淺口,繡著芙蓉花,讓他想起那晚看到的,她身上火紅的肚兜。
真是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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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向是不太喜歡女人這樣打扮的。大紅大綠的,讓他看著心裡堵的慌——不過,從結婚當日,她幾乎天天都穿成這樣,他興許是看習慣了。看來,習慣的確是可怕的玩意兒,會讓他改變品味。倒是,這一點點的改變,沒讓他不舒服。
她一直在翻書,坐姿端正。其實可以躺著看的嘛,那不是舒服一點兒?她不。而一路上,他不跟她說話,她也不主動和他說,安靜的很。開了座位上的燈,她被那一小團暖光包圍著。她忙她的,他忙他的,忙完了他就睡,醒的時候,看看她的側臉;她的書翻的很慢,眼睫毛在微微的顫;知道他看她,也不動……他莞爾一笑。
阿端啊,原來是這樣的。
在倫敦幾日,匆促繁忙。除了兩場宴席,就是帶著她去逛書店了。她說的視乎,他這才知道她為什麼高興來倫敦——她帶了好幾張書單來呢。看著她很開心,覺得好極了。他幫著她搬了好多書,也覺得挺好。很久不做那樣的事,泡在書店、出門抱一疊書,好像回到了讀書的時候……離開英國前,他臨時起意,帶她一起回了趟他的母校。
暑假,校園裡安靜,他們並排走在古建築中間,走在林蔭路上,走在河邊……看著河上的小舟,覺得心裡很安逸。他輕聲細語的和她說,那些唸書的時候,在這裡發生的事,好像傻乎乎的穿著黑色的袍子、雪白的襯衫和漂亮的領結,每日趕著去上課,就是昨天……其實他回國之後,很少想起在英國的那些日子,更很少同人提起,不知道為什麼,和她那麼走走,又在那麼個環境裡,讓他想說。
那天,她話也稍多了一點兒。
他知道當年,她祖父也想讓她來留學的,只是祖母捨不得;他想著也許這樣是好的,若是她早早的,和他們一樣在這邊讀書長大,她,會是另一個樣子了吧。
她這樣,挺好。他倒真沒想過景自端會是別的流派。
倫敦往巴黎去的途中,時間那麼短,她卻一覺睡沉了。
他曉得這次大概是真的累了,又或者是對他,她終於能放鬆一些面對。
她會主動和他說句話,開口不留神,仍是叫他“二哥”,叫的很自然。他聽著,倒是有點兒不自在。她好像也覺出來彆扭,漸漸的就不叫,也不知道該怎麼開口,於是就不怎麼說話。
那半個多月,他頻繁的開會,留她一個人在酒店裡。他本是交代了人陪她四處逛逛去,可她拒絕了。他想想也是,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