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之位皆在北維,顓頊之所建也,帝嚳受之。
辰星、太陽及日月交會的方位都在北方,這是顓頊所主的方位,帝嚳繼承了它。
我姬氏出自天黿,及析木者,有建星及牽牛焉,則我皇妣大姜之侄、伯陵之後逄公之所憑神也。
我們姬氏出自天黿的分野,而析木之次附近的建星和牽牛則是先祖母太姜的侄兒、伯陵的後裔逢公所主的吉星。
歲之所在,則我有周之分野也。
歲星所在的星次,則是我們周地的分野。
月之所在,辰馬農祥也,我太祖后稷之所經緯也。
月亮所在的宿位,則是標誌農事祥瑞的天馬,乃是我們太祖后稷所經營的事業。
王欲合是五位三所而用之,自鶉及駟七列也,南北之揆七同也。
先王打算匯合這歲、月、日、辰、星的五個方位和天黿、歲星、月亮所在的三種祥瑞而建立功業,從鶉火到天駟有七宿,而南、北的相距則有七位。
凡人神以數合之,以聲昭之,數合聲和,然後可同也。
人和神靈以數相交會,以音聲來相通,數字相合而音聲和諧,然後才能協同。
放以七同其數而以律和其聲,於是乎有七律。
所以用七來協同其數而以律來和諧其聲,於是就有了七律。
“王以二月癸亥夜陳,未畢而雨。以夷則之上宮畢,當辰。
“武王在二月癸亥晚上排陣,還未完畢就下起了雨。在夷則律相應的時辰上排陣完畢,正好與辰星相應。
辰在戌上,故長夷則之上宮,名之曰羽,所以藩屏民則也。
其時辰星在戌位之上,所以就以夷則律為主,稱之為羽,用以佑護民眾的法度。
王以黃鐘之下宮,布戎於牧之野,故謂之厲,所以厲六師也。
武王在與黃鐘律相應的日子裡陳兵於商郊牧野,所以稱之為厲,用以激勵六軍。
以太蔟之下宮,布令於商,昭顯文德,底紂之多罪,故謂之宣,所以宣三王之德也。
在與太蔟律相應的日子裡頒令於商都,弘揚文德,指斥紂王的罪狀,所以稱之為宣,用以讚頌先王的美德。
反及嬴內,以無射之上宮,布憲施捨於百姓,故謂之嬴亂,所以優柔容民也。”
返回故土後,在與無射律相應的日子裡,釋出政令施惠於百姓所以稱之為嬴亂,用以寬容優厚地對待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