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灰敗的跟著他到了火車站。
火車站裡沒有人,我與更生挑了一個靜寂的角落坐下,兩人都不發一言。
我暗暗禱告,嘴唇乾裂。
我低頭看錶,九點半了,尚有半小時。大堂中只有幾個人緩緩走動,我忍不住要哭。
更生輕聲說:「靜一下,再忍耐一陣,馬上就來了。」
我混身顫抖。
忽然之間一個挑夫模樣的人,挑著兩隻大籮,在我們不遠處停下,放下籮與扁坦,向我們走來,我站立,更生拉我坐下,若無其事地看著那個貌不驚人的漢子。那人坐在我們身邊,低聲問:「錢呢?」
更生問:「孩子?」
「在籮中。」
「什麼?」更生急問:「平安吧?」
我嚇得要撲過去,更生緊緊抓住我。
「有什麼證明孩子平安?」更生問。
「你可以過去看看,」他說:「太太留在這裡付錢。」
更生連忙奔到大籮邊,只一看一摸,馬上暗示我付錢。我把信封透過去,更生已抱出小明,這時忽然撲出七八個警察,把那漢子擒住,他們吆喝看取出手銬,亂成一片。
我過去抱小明,什麼都不理了。
更生低聲說:「對不起,我不得不報警抓他,這人是我家的遠房親戚,因借債不遂,才下此策,他手法笨拙,我不得不通知警方,請你原諒。」
「小明。」我哭泣,更生抱緊我們。
小明被送到醫院救護,他受了驚,也中了迷藥,不過很快恢復過來,又講又哭又鬧。
我們通知母親,她笑看趕到醫院,更生筋疲力盡的伏在兒子身邊,我們的手牢牢地握在一起。
謝謝上帝,小明回來了,我們永遠不再分開。
我會遵守諾言,不再拍戲,做個好妻子好母親,伴著這兩父子,直到永遠。
我是一個幸運的女人,我要珍惜這一切一切。我把我的下巴,埋進丈夫的臂彎裡。旅程我去過歐洲幾百次。我根本是在歐洲唸的書。因此時時要回歐洲去追求我的舊夢,在香港住上十個月便渾身不舒服,非回歐陸逛一逛,穿件最爛的衣服,坐在美術館門口抽枝煙,那麼回香港以後,又可以從頭再上寫字樓,委委曲由約繼續做人。
我又不能長住在歐洲,因為找不到工作,到唐人餐館裡做工?還是回香港坐辦公室好,但是香港……連一個像樣的畫展都看不到。所以還是得往歐洲跑。做人為了求快樂,真是複雜。
最近上歐洲,多數三加旅行團,飛機票便宜,又不必忙看租酒店。最怕在歐洲訂酒店,每個國家說不同的言語,搞半天,電報電話費都不止這數目。
可是旅行團一到歐洲,我整個人就失蹤,無論他們在什麼地方。我都是在美術館,他們由他們做遊客,我呢,簡直像回到家鄉似的,樂不可支,直到飛機回香港,我才會重新出現。
通常是沒問題的,領隊樂得少照顧一個人。飛機票我都自己拿看,又不遲到誤點。
可是這一次復活節到歐洲,我遇到了一點麻煩,說來話長,因為同團有一個頗為可惡的男人。
這男人姓陳。我在旅行社遇見他,他就像恨我。他與他妹妹與妹夫一起到歐洲旅行,異想天開,知道我單身旅行,想叫他妹妹與我同房,他與妹夫同房,省下單人房費用。我朝他白白眼睛,並不搭腔。
我跟旅行社的負責人說:「旅行嗎,為了開心舒服,如果不痛快,那麼還不如不去。我一定要睡單人房。」
他不出聲。這意思是,地也得住單人房,白白多花一千好幾百塊錢。
我才不理這種小家子氣的算盤。我自己最怕與陌生人同房睡覺,管他是男是女。
起程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