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班一共進行了10天。下面是部分記錄。
問:“第一條,房子不夠住怎麼辦?是不是趕到露天去住?”
答:“本法3年實行,5年執法。3年裡還只是要求,3年以後再立處罰條例。這3年裡,重點是提高官員的認識。你們只聽官吏的反映,一般不下到民間去。”
問:“發現有混用非標準尺寸,斗升,斤兩怎麼辦?”
答:“由官吏去處罰下民。我們只處罰官吏,不處罰下民。”
問:“怎麼處罰?”
答:“你的責任是如實上報,處罰由上司執行。”
問:“第3條怎樣執行?”
答:“編制戶籍是地方官吏的事情,我們只問數字。上下各級報來的數字相符為真,不相符為假。”
問:“下民犯法,怎樣連坐?”
答:“民不舉,官不問。連坐法由官吏執行,我們是對官吏執法實行監督。”
問:“對無正當職業的處置也3年以後實行嗎?”
答:“由地方官吏自行處置,一般的,我們不過問。”
問:“對入秦墾荒者是否過問?”
答:“保護墾荒者不受傷害。諸位請明白,本法以增加賦稅,增加兵源為目的。餘皆其次。”
最後3天,衛鞅講了監督變法的具體辦法和一些注意事項,這一班學習變法的成員就分頭出發,去執行變法的任務。
五
厘芄兄弟3人分在今天的寶雞和鳳翔以北,每人一個縣。厘芄所在的縣略大,人口在5萬戶以上。厘笠和厘菼所在的縣略小。在秦時,從臨潼到鳳翔有官道。官道供車馬通行,叫作馳道。從鳳翔往北走就離開了馳道,剩下的路便是步行。閒話少敘。
厘芄到了縣裡,見到縣令。縣令是一個矮胖的中年人,笑起來眼睛眯成了一條縫。當下,厘芄交驗了文書。文書是由兩塊板合在一起,用繩捆綁,外面塗上膠泥,叫作封泥。縣令接了文書遞給身旁的師爺,原來這縣令不識字。師爺相當於今天的秘書。當下,師爺開啟翻看,上面寫道:“著建設縣司法”落款是火燒的銅印,叫作火印。火印是“製法府鞅”4個篆字。
交驗文書完畢,厘芄說:“請縣大人設一個辦公地點,加派二名助手。”縣令點頭稱是。
厘芄被送到距縣衙一箭之地的一處小院。進了院門,厘芄見到十分講究的住室,想是一個深有文化底蘊的家宅。這時,一個年輕的女子迎了出來,半蹲似的問候過。進了屋門,迎面是會客室。鞋脫在門外的廊下。厘芄被引進臥室。臥室的地面分作兩半。一半鋪了厚厚的草墊,是床。另一半是石板地面。地面磨得平整光滑。厘芄剛剛坐定,那女子與一個十多歲的女童抬了一個木製的水盆放在地中間。這是給厘芄準備的洗澡水。
待厘芄脫了衣服進到盆裡,身體浸在溫熱的水中。那女子走進來,很自然的給厘芄擦洗。剛剛20歲的厘芄沒有接觸過女人,立刻臉漲得通紅,不過,很快地冷靜下來。他想到,自己已經是上派的特權官員,不再是低賤的農夫。自輕自賤等於自討輕賤。這樣想著,他任由那女子給他擦洗。晚飯過後,那女子又為他放好了被褥。
厘芄說:“你可以去睡了。”
女子遲疑了一下,低聲說:“大人夜間當有人伺候。”
女子這話是說由女人陪睡。厘芄卻是照話理解。他以為有身份的人夜間睡覺有人端水,聽候吩咐什麼的,厘族的太公就是有童僕伺候。厘芄說:“那就叫女童過來睡吧。”
這一晚,也許是白天走路累了,厘芄睡到後半夜醒來。他不知道怎樣點燈,也不知道夜壺放在哪裡。他喊那女童,連喊數聲,竟不答應。他推女童,才知道,女童竟尿了床,身下尿溼了一片。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