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呢?」我驚異的說:「都訂了婚了,這什麼年代了?省一點,這裡三個房間,又不是住不下。」
「不是這個意思,我最怕跟任何人擠眼睛對鼻子,包括思恩在內,誰也不愛看見誰早上起床如廁刷牙洗臉。」
我既好笑又好氣,「啊,照你那理論,將來結了婚,你住三樓,他住二樓!」
「我們是不會結婚的!」
「蘭花,你別太翻翻覆覆了。」
「大哥,你我沒話好說了,說多了,你既不瞭解,又生氣,你隨我們去吧。」她斷然的說。
她請我別多管閒事。
根本是,他們什麼年紀了,我還做什麼褓姆?自己不識相,活該聽難聽的話。
我們就這麼搬走了。
到了香港,住了半年,就習慣下來,根本是香港人。奇怪得很,因為買了套差不多顏色的沙發,我老覺得有個人坐在角落上抽菸,一條牛仔褲,一件舊襯衫,那人是蘭花。
半年了,她在我腦裡無法磨滅。
半年後,她與思恩結婚了。
我不清楚她有沒有看思恩如廁洗浴,我也不知道她是否住二樓,思恩則住三樓。反正他們結婚了。
寄來了照片。
照片上的蘭花一身白,思恩也一身白。那套新娘禮服是細麻布的,她戴一頂寬邊糙帽,上面有網有緞帶有花,都是白的,直截上臉色也有黜蒼白,思恩漂亮之至,精神奕奕。然而蘭花是美麗的。
他們在小教堂裡舉行婚禮,就在教堂花園拍照,有風有花,都是水仙.又是水仙的時節了。
照片拍得很好。
妻說:「照片拍得很好。」
過了一會兒,父母也說:「照片拍得很好。」
大家都覺得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可是說不出來,也說不上來。到底是什麼?
我倒是放心了。
然而蘭花陸陸續續還是在那張沙發角上出現。
在我印象中,她是一個穿牛仔褲的女孩子。
父母說:「讓他們回來一次吧,這媳婦我還沒見過呢,她母親又見外,不大肯與我們來往。」
我不說什麼。思恩是沒問題,蘭花呢?
沒想到蘭花也來了。
大家去飛機場,這時候我的孩子已經會走路了。
下了飛機,我覺得蘭花胖了,結了婚還是那樣子,一件幾乎透明的t恤,一條長裙子,面板曬得黑黑的──又往哪兒渡假去了?
見了我,她微微一笑,其餘的人只略點一兩下頭。
母親心中先有三分不快,我看得出來。
我直截覺得蘭花是來錯了。
她不適合我們的家,她根本不適合這個世界。
蘭花胖了以後,那身裁更是曲折離奇,我正眼不好意思看她。妻是瞪著眼瞧,然後輕輕的說:「胸罩也沒有,什麼都看見了,思恩真大方。」
思恩呢?頭髮在披肩膊上,耳朵忽然穿了孔,多了一隻金耳環,這種人居然在唸博士,道德淪亡!
兩個人跑出來像摩登江湖賣藝的人馬,那裡有學生的味道!
父親更有五分不快。
我拿了他們的行李,往車場走。
蘭花走到我面前,白米色的長裙,沒有襯裙,內褲是淡藍的,腰細得蛇一般,胖全胖在對路的地方,真有本事,我一頭的汗。大概是行李重。
上了父親的新車,六個人不算擠,只聽見思恩一個人的聲音,蘭花一句話也沒有,眼睛看看窗外,天氣熱,車裡有冷氣。母親的眼睛盯著蘭花,父親與思恩談過去未來,妻有一種快感,因為蘭花終於碰見了一個可以有資格管她的人:我們的母親,而我,我只希望她與思恩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