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照顧磁帶方面,畢竟來說,雖然近些年cd的銷售份額正在逐漸走高,但磁帶仍是絕對的主流,而磁帶一旦加長到超過60分的播放時長,勢必造成磁帶分量超重,雖然對讀取聲音質量的影響微乎其微,但畢竟還是會多少有些影響。
第二就是出於製作成本的考慮,畢竟多一首歌就要多了很多的開支,從作詞、作曲、編曲,到伴奏的錄製,再到錄音室的佔用,以及下到生產廠之後的按照專輯的可聽長度計費導致的費用增加……這些都是在增加成本。
第三則是考慮到市場銷售。一旦成本增加,定價自然要跟著往上走。雖然對於喜歡的歌手、喜歡的歌,聽眾可能並不太會去在意那增加的一塊兩塊錢,但同樣是一張專輯,你賣的比其他專輯貴哪怕一塊錢,都會影響到消費者的觀感,從而直接影響銷量。
因為在市場銷售之中,鐵桿和粉絲的銷量數字從來都只是基礎,一張專輯想要賣得好,一部電影想要賣得好,一本書想要賣得好,最重要的就是去設法影響到鐵桿粉絲和專業人士之外的外圍遊離人群!
所以,約定俗成的,一張專輯的歌曲數目大概都是在八首到十二首之間,其中尤其以十首歌的時候最為多見。
但廖遼仔細考慮了兩天,最終還是說服了製作人趙美鳳:她的新專輯是十二首歌。
因為此前已經完成錄製的五首歌,以及上一張單曲都是肯定要錄入的,李謙寫的那五首歌每一首都是廖遼所大愛的,自然也是缺一不可。至於曹霑的那首《沙漠》,雖然它的質量並沒有達到曹霑真正的高度,但畢竟是大家出手,更何況他還是根據廖遼的嗓音特點來寫的歌,所以,歌曲質量雖然只能說是中等偏上,卻很適合廖遼發揮。
所以……全部保留!
然而,十二首歌全部保留不是問題,定價要稍微高一點,也不是大問題,但主打歌到底是哪個,卻是大問題!
按照廖遼的想法,自然是想要把《我熱戀的故鄉》作為第一主打,把《執著》作為第二主打,或者《野花》也可以。但這個想法甚至都沒有等拿到鄭總面前,在趙美鳳這裡就直接被斃掉了!
用她的話說:第二主打可以給《我熱戀的故鄉》,但第一主打,必須是《那年夏天》!
《那年夏天》,是廖遼此前就已經錄好的一首歌,走的是都市情歌的路子,卻並不是周嫫式的情歌,它說的是一段感情,很溫暖,廖遼很喜歡,趙美鳳也很喜歡,甚至於在她看來,這應該是可以幫廖遼打響知名度、從而推高專輯銷量的一首歌!
客觀的來說,如果沒有後來從濟南得到的那幾首歌,用這首歌做第一主打是完全沒問題的,此前只有那六首歌的時候,就連廖遼自己也是這麼考慮的,但現在有了《執著》,有了《野花》,也有些《我熱戀的故鄉》,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她當然就有點不太甘心了。
但是……趙美鳳畢竟是這張專輯的製作人!所以到最後,廖遼發現要想說服她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好選擇讓步,同意了按照公司早先就制定好的宣傳方案來走。
兩首主打歌一旦確定下來,再從此前就已經拍好的幾百張照片裡挑選出來一張做封面、幾張做歌詞頁的內彩插圖,這張專輯屬於製作人、屬於歌手的部分,就算是結束了。
接下來的定價、灌製、包裝,都是公司需要去做的,上市之前的宣傳、打榜,也主要是由公司的宣發部門來負責,廖遼只需要配合對方的工作,去參加一些電臺的音樂節目和電視臺的綜藝節目,然後不斷地唱歌、唱歌、唱歌、訪談、訪談、訪談……就可以了。
當然,在真正送到生產車間之前,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那就是,公司內部的試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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