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 (第2/5頁)

對於自己的活路其實並沒有切實的打算,望望頭頂白晃晃的月亮,他琢磨著現在最重要的是把今晚混過去,雖然已是暮春時節,露宿街頭還是有點冷。

搭上最後一班公交車,春水走進了周秦駐唱的那個酒吧。說實話,這裡的氛圍比夜未央對他的吸引力要大,契合著他骨子裡某些一直蠢蠢欲動的期待。酒吧裡一如既往的煙霧繚繞,喧譁嘈雜,周秦和他的樂隊混出了點名堂,已經不在這裡駐唱了。春水要了杯果汁在角落裡坐下,這通宵營業,他準備困了就趴桌子上睡覺。

臺上一支看起來很年輕的樂隊在唱春水不熟悉的英文歌,別的還湊和,主唱嗓子太窄,關鍵時刻老也不給勁,聽得春水上不上下不下的,有點想掐他的脖子。旁邊的桌子一對青年男女正在旁若無人地接吻,春水沒心沒肺地支著頭研究了一會兒,沒勁。倆人的舌頭很程式化地你來我往我進你退,跟打羽毛球似的,還是在兩個中國選手間進行,一點觀賞性都沒有。

“你這樣盯著人看會捱揍的。”有人端著杯啤酒騎著他身邊的椅子坐下,趴在椅背上盯著他殘缺的右手看 ,絲毫不加掩飾。春水一直被戚宇尚逼著在任何場合都要毫不在意的使用他的右手,現在春水明白了他的用心:隨別人怎麼看,沒有一點不適和自卑。

是個十八九歲的大男孩子,又高又壯,臉長得倒很秀氣。他用腳尖碰了碰春水的吉他:“你也是來面試的?”

“嗯?”春水不明白。

“這裡只要樂隊的,你一個人不成,得去那些假裝很有情調的酒吧。”

“那你面試的結果怎樣?”春水看著男孩子手腕上亂七八糟的皮繩鏈子,覺得有點眼熟。

“剛才你沒聽我們唱歌嗎?老闆說主唱不行,被咔了。”

原來就是剛才臺上的那支樂隊,眼前的這個應該是主音吉他手。春水四下裡張望,沒看到他的樂隊成員。

“我室友今天帶女朋友回去,我得在這混到天亮,我猜你也是。”男孩狡黠地笑,再次盯著春水的斷指。“你這樣還能彈嗎?”

“用撥片沒問題。”春水覺得他不認得自己,很放鬆。一般搖滾青年對選秀歌手都是嗤之以鼻。

“這的女孩子都不喝果汁。”男孩子靠近一點打量他,把酒杯推到他面前。“我從來沒見過同性戀,你,你看起來挺正常的,我還以為同性戀都很孃兒呢。”

春水哭笑不得。

“你認識我?”

“你不就是那個什麼春水嘛,歌沒唱幾首,老在娛樂頭條裡蹦躂。最近的一條是讓老闆甩了,吃官司。”這是個奇特的孩子,無心地說這些傷人的話,卻並未感覺到他的惡意。

春水有點挫敗,他覺得眼前這傢伙說的一點都沒錯。抄起啤酒杯喝了一口,春水苦笑著把頭扭向一邊,輕輕地罵了一句:“操!”

男孩子樂了,衝著春水伸出手:“阿蒙。”

“郝春水。”

清晨六點走出空氣汙濁的酒吧,春水伸展著疲憊的身體用力呼吸了一口新鮮空氣。阿蒙替他揹著吉他,睡眼惺忪地指著不遠處的一家肯德基。

“你請我吃早點吧,我只剩下五塊錢。”

春水掏出兜裡的錢看了看,說照我目前的處境,也只能請你吃包子喝粥。

“你傍大款怎麼傍的如此失敗?”阿蒙不解。“沒紅沒富不說,現在弄得聲名狼藉跟只流浪狗似地,都能上吉尼斯大全了。”

“小孩子懂什麼?我連自己掙的錢都賠給他了,傍個屁大款。”春水不以為意,望著眼前的包子出神微笑。

阿蒙一副“你吹牛”的樣子,飛快地吃掉了一屜包子,又盯上了春水的。

“小孩子正是長身體的時候…。。”

春水無奈,低頭喝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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