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後孃,自從來到她們家後,是個好吃懶做的主,以前爹爹在的時候,還會裝一下,現在爹不在了,連裝都不願意裝了。開始不停地使喚姐弟幾個幹活,幹不好就會挨她的毒打。
或是在外面遭了殃,回來準會把氣頭撒在她們身上。
小四和小五最小,可這後孃卻沒放過的打算,如若不是她們每次拼死保護,小四和小五早就被打死了。
南淺淺接受完原主的全部記憶,再結合小說裡的內容,坐到一處山腳下,看著不遠處的野生番薯藤發呆。
將番薯從地裡刨出來後,約莫有四五個,加起來也有四五斤。
簡單地清理下後,南淺淺啃掉皮,便開始生吃番薯。
雖然是野生,卻格外甜,橙黃色的果肉,伴隨著層層澱粉,咬在嘴裡,嘎嘣脆。
南淺淺邊吃邊發呆,開始整理起書中原來的劇情。
李家一共有五個孩子,看現在的時間段,因是原主南小錢半夜喝醉酒,栽倒在回家路上的河溝裡後,發生的事。
如果不是她來,這會這具身體,已經被埋土裡了吧。
姐姐名喚李知馨,約莫十二歲的年紀,卻已漸漸成了家中的頂樑柱。
二郎名喚李明西,約莫十歲,是家中的二把手。
三郎名喚李明忠,約莫六歲,性格最是純良,好騙。
四郎名喚李明楓,約莫三歲,跟知清是同一胎所生。
五丫名喚李知清,約莫三歲。
李家,原本也是書生門第的大家,無奈家道中落,迴歸故里。
李近承是這五個娃的爹,也是這個家的頂樑柱,因為學識淵博,在村中設立了學堂,在村中也算是小有名望,所以給自己孩子所取的名字,都含有一定的技術含量。
眼瞧著日子雖不富裕,卻也越來越好,一家人很是開心。
但天有不測風雲,李近承的妻子,宋霜在產下明楓和知清時,難產而亡。
李近承受不了打擊,在妻子墳前靜坐了三天三夜。
再回去時,卻被母親告知,五個孩子不能沒有娘,便提前替李近承做主,娶了不要彩禮的南小錢做續房。
從頭到尾都沒問過李近承的意見,李近承為此大發雷霆,卻不能將怒火發在剛進門的南小錢身上,便只能整日借酒消愁。
某日喝醉酒,就再也沒起來,母親知道自己兒子寧願服毒也不願再娶,在兒子死後,也沒活多久,也跟著倒下了。
李家雖是書香門第大家,卻只有一脈單傳,到李近承這,才算是斷了記錄。
為此,李近承對自己的妻子,很是珍惜。
南小錢本也是個無父無母的孤兒,小錢這個名字,還是她自己給自己取的,因為她愛錢,而李家即便是落寞,在一定程度上,也算得上是安穩,不用擔心餓肚子的餘地,便在李老太太說要給李近承找續房時,自己找了上來。
誰知,自己要嫁的人,並不想娶自己,她成了村裡別人飯後相談的笑話。吃百家飯長大的孩子,臉皮最是厚,心眼也的確算不上好。
李近承和老太太倒下後,養娃的重擔便落到了她的頭上。
剛開始,她還會任勞任怨,但時間久了,她只想發脾氣,還養成了愛喝酒的毛病,最後也沒活長。
回憶到這,南淺淺只能默唸一聲:
“造孽啊!”
原主拉的翔,她並不想幫她擦。
想到這,南淺淺忽然覺得手中啃到一半的紅薯不香了。
看著地上剩餘的幾個紅薯,南淺淺撿起,別說,還挺沉。
“要是能給我一個能放的地方就好了。”
只是隨口發的牢騷,卻像是有什麼感應般,南淺淺手中的東西瞬間消失不見,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