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小人得志,非常開心。
瀟瀟灑灑,一直玩到下班。
“藍天!”
下班的時候,群總監叫住了他:“今晚加班!”
藍天立刻條件反射似的說:“我不加!”
群總監一挑眉:“毛主席說。。。”
還沒有說完,就聽到隔壁另一個群的群總監說:“Simon,下班啦,可以走啦。”
Simon抬起頭,羞赧地笑了笑:“我不走。。。”
藍天只覺像是置身於微波爐當中的雞米花。
“看看!看看!”
群總監怒道:“這是什麼樣的差距!一個是‘加班吧!我不加!'一個是‘下班吧!我不走!'我的命怎麼就這麼苦!”
“毛主席從來不說自己命苦。。。”
結果,班還是要加。
藍天時常覺得,總是加班這件事,並不是因為真有那麼多的工作要做,而是方法有問題。
很多時間都浪費在無用功上。
辛辛苦苦做出來的東西,人家一句“不需要”,就全部都悲劇了。
藍天一邊做著表格,一邊想著白天沒有事情做一到晚上就來活的廣告公司是多麼的變態。
以後,一定是要離開這裡的。
但是,離開這裡之後去哪裡,還真是一個問題。。。
加完班之後大約7點,全組的人再次集體去酒吧喝酒。
其實,藍天一點也不喜歡酒吧這樣的地方。
吵吵鬧鬧,酒還難喝。
他一直覺得,外國人喜歡酒吧是因為他們沒有文化。
為什麼這樣說呢?
因為話題的深度和參與談話的人數,基本上是成反比的嘛!
兩個人的時候,經常可以進行一些有營養的談話。
一旦人數大於等於三,有意義的對話就會全部消失。
反之,沒啥好說的,就用人數來補。
不過啊,在這家外企廣告公司,有文化的人也不多就是了。。。
有文化的,那都是另類。
藍天很無聊很無聊地趴在那裡。
眼睛到處亂瞄。
眼角突然掃到一個人。
藍天立刻像被棍子揍了一樣繃直了身子坐在那裡。
仲斯選!
仲斯選也在這間酒吧裡。
即使是在這樣亂糟糟的環境裡,他仍然是整齊而優雅地坐著。
藍天“噌”地站起身,大叫了一聲:“仲斯選!”
把同事們都嚇了一跳。
仲斯選轉過頭來,看見藍天,笑了。
藍天回想了一下,第一次認識仲斯選,是在機場。
當時他去接機,也是像這樣,大聲地叫他,然後仲斯選偏過頭來,對他一笑。
現在,他又露出和那時候一模一樣的笑容,讓藍天有一點心跳加速。
其實這一天來,藍天一直在想,怎麼樣才能謝謝仲斯選幫了這麼大的一個忙呢?
沒有表示的話,顯得挺不禮貌。
但是要說請仲斯選吃飯,藍天卻覺得像是在高攀一樣。
死皮白賴的大概會被討厭吧。
所以他想,現在這個偶遇,說不定就是最好的時機。
既不會顯得刻意結交,也不會顯得知恩不報。
所以,他把同事們一個個推得七扭八歪,擠了出來,向巧克力那邊走過去。
仲斯選看見藍天過來,笑意更濃了,向旁邊挪了一挪,讓藍天坐在這。
藍天盯著那個座位盯了半天,還是決定先不坐了。
那個樣子的話感覺怪怪的。
就好像夜